重庆市近日出台办法,从明年起,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起付线和在职职工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以提高参保人员医保待遇。此举将惠及480万职工。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称,一级及以下医院住院起付线(即报销费门槛)由400元降至200元,降幅达到50%;二级医院由640元降至440元,降幅31.25%;而三级医院维持不变,仍是880元。
同时,在一级、二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的,其报销门槛费也分别降至160元、400元。
此外,新办法还规定,一年内多次住院的,每增加1次其住院起付在上述标准基础上降10%。降低后,三级医院不得低于620元/次,二级医院不得低于260元/次,一级医院不得低于100元/次。此前,全市15万特病患者有每年只付一次“门槛费”的照顾。
按照新办法,各级医院的报销比例也有所调整:过去所有医院的报销比例均为85%,而现在二级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87%,一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报销比例提高到90%,三级医院维持不变。
另外,城镇职工医保最高报销额度为7.1万;凡超过限额的,可需动用大额医疗互助基金支付,最高可报销50万元。
(责任编辑:廖颖瑶)
标签阅读: 医保,住院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