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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医保报销50是指个人支付部分

发布时间: 2020-04-17 05:16:2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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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患大病报销七成后 医疗费还可再报至少50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昨日公布!根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

  一旦患大病报销七成后 医疗费还可再报至少50%

  城乡居民大病医保政策昨日公布!根据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卫生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制定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内容,今后,我国凡是参加基本医保的城乡居民,一旦患大病,除原有报销外,还将享个人自付部分报销至少一半以上的大病医保政策;所需资金从基本医保基金中筹集,个人不需额外缴费。

  惠及10亿多参保人口

  《意见》指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是在基本医疗保障的基础上,对大病患者发生的高额医疗费用给予进一步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目的是要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突出问题。

  根据《意见》,大病保险的保障对象为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的参保(合)人。根据发改委网站数据,这部分人数达到10.32亿人,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70%左右。

  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为这一庞大的参保群体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在此基础上,大病保险主要在参保(合)人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给予保障,力争避免城乡居民发生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实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按医疗费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原则上医疗费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招标商业保险机构承办

  《意见》表示,大病保险的具体操作方式为,政府先制定报销范围、最低补偿比例等基本政策要求,并通过政府招标选定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符合基本准入条件的商业保险机构自愿参加投标,中标后以保险合同形式承办大病保险,自负盈亏。商业保险机构承办大病保险的保费收入,按现行规定免征营业税。

  据了解,承办大病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符合保监会规定的经营健康保险的必备条件;在中国境内经营健康保险专项业务5年以上,具有良好市场信誉;具备完善的服务网络和较强的医疗保险专业能力;配备医学等专业背景的专职工作人员;商业保险机构总部同意分支机构参与当地大病保险业务,并提供业务、财务、信息技术等支持;能够实现大病保险业务单独核算。

  所需资金来自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基金

  参保群众

  一般无需额外再缴费

  国务院医改办公室主任孙志刚解读《意见》时指出,开展大病保险,目的是要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所需要的资金从城镇居民医保基金、新农合基金中划出,不再额外增加群众个人缴费负担。

  不过,根据《意见》,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基金有结余的地区,可以利用结余筹集大病保险资金;但结余不足或没有结余的地区,则需要在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也就是这些地区的居民医保、新农合可能"涨价"。

  孙志刚说,考虑到大病保险是一项创新工作,且我国区域差异较大,《意见》对开展大病保险工作的原则、资金来源、保障内容、承办方式和监督管理等只是提出了原则性、框架性要求,具体工作需要充分结合地方实际,以地方为主。

  以一名广州市职工为例,

  如果他在大病保险实施后患上重病,他的医疗成本将如图所示

  基本医保可支付部分

  为医疗支出除自费部分外的83.5%(广州市城镇职工平均支付比例,年最高支付限额49.5万元)

  自费部分

  (如自费药、护理费用等)

  需自付部分

  可报销部分

  个人自付部分

  大病保险将覆盖部分

  为医疗支出除自费部分外的26.5%的一半以上

  商业保险介入基本医保 广州已经开始前期调研

  其实,在全国范围内,已有多个地方进行了基本医保引入商业保险的尝试。其中,广东地区的“湛江模式”是比较成功的试点之一。所谓“湛江模式”,就是由政府授权商业保险机构,提取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的15%作为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提高医保报销水平。

  据了解,“湛江模式”使群众享受到更高水平的大病报销待遇,医疗保险的服务质量和水平有所提高。广东保监局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准备以"湛江模式"为蓝本,以多种形式在广东省内逐步扩大试点。

  而据广州市人社局统计,目前广州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对参保人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的平均支付比例分别达到了83.5%和70%以上,年最高支付限额分别达到了49.5万元和18.4万元。

  日前,广州市人社局副局长郑玉华透露,为了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广州也正在计划鼓励商业保险参与基本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目前处于前期调研阶段。

  郑玉华表示,虽然同样是引进商业保险,但广州不一定会采用“湛江模式”,而是需要根据调研得来的实际情况,探索自己的模式。

  ●链接

  有房有车来骗保?以后别想了

  广州家庭经济核对新系统10月上线

  “核对家庭收入,一直对社会救助来说都是很大的难题。”李志雄透露,民政部门每年都会接收到十多宗骗取低保的投诉。鉴于此,广州市民政局即将启动“广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该系统与国土、工商地税等多个部门进行信息整合。据了解,广州市是属于全国首批使用这类核对系统的36个城市之一,可有效提高救助的准确率。“隐性收入还是很难查,但只要有工作的,有交社保、公积金的,有房产汽车的,这些都可以查。”李志雄说。该核对系统预计今年10月1日前可以投入使用。

  明天起,困难群众若患重大疾病

  商业保险最早明年介入惠及20万人

  商业保险或也将介入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领域!昨日,广州市民政局开展了医疗救助政策现场宣传活动,新快报记者了解到,根据9月1日正式实施的医疗救助新规定:我市困难群众和因病致贫的居民,在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后,每人每年最高的医疗救助可达到14万元。此外,医疗救助也计划引入商业保险机制,相关工作方案已基本制定,有望明年1月1日前实施。

  不过,对于一些重特大疾病患者来说,14万元医疗救助金或许还远远不够。对此,广州市民政局救助处处长李志雄昨日透露,医疗救助也计划引入商业保险机制,相关工作方案已基本制定。

  据李志雄介绍,民政部门计划在医疗救助中引入商业保险机制,具体操作方式为,在医疗救助金中拨出部分资金向保险公司购买群体保险,市民本身无需支付任何费用。

  李志雄还特别指出,该项机制主要针对低保低收入、重残、精神残疾等困难群体,覆盖人群约20万人。据李志雄介绍,相关方案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并咨询各部门、市民的意见,可望明年1月1日前实施。

  覆盖9类人群

  部分人无需申请一站式结算搞掂

  符合申请医疗救助对象要求的共有9类人群。其中,低保对象、“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困难群众无需自行申请医疗救助,而是在医疗机构实行一站式结算,直接支付个人应缴部分即可。而以“因病致贫”为由申请医疗救助的,则需要先自行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再到户口所在地的镇(街)民政办填表申请报销。

  市民如果希望了解更多相关内容,可登录广州市民政局公众网:www.gzmz.gov.cn或拨打市医疗服务中心救助咨询电话:81499908。

  可以享受医疗救助与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的九类人群——

  1.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

  2.本市城镇“三无”人员或农村五保供养对象

  3.本市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政府供养人员

  4.本市重度残疾人员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5.在本市大中专院校就读的非本市户籍困难学生

  6.本市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因公牺牲或者病故人民警察的遗属

  7.在定点医疗机构治疗疾病,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影响基本生活的本市城乡居民

  8.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

  9.经批准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责任编辑:陈韶鹏)

 
(文/小编)

标签阅读: 大病医保,报销,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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