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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推行城乡医保省级统筹

发布时间: 2020-08-08 03:23:2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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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该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的参保范围、参保方式、参保时间、筹资标准,并统一了

本报讯 (记者谢永莲)近日,青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该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省级统筹的参保范围、参保方式、参保时间、筹资标准,并统一了医保相关政策。

《通知》规定,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参保范围包括户籍在本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在省内的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在册学生和托幼机构在园幼儿;在省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和新生。参保方式具体为:全省农牧民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缴费;除青海省农村家庭的学生外,其余大中专、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学生以及托幼机构在园幼儿以学校为单位统一参保缴费;其他居民以个人名义到居住地参保缴费;新生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到居住地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和社会多方筹资相结合的筹资机制。全省实行统一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标准,省、市(州)级财政补助按8∶2承担,逐步提高个人缴费标准。此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省级统筹将实现政策待遇、基金管理、经办服务和信息系统等方面的统一。


 
(文/小编)

标签阅读: 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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