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闫 龑 特约记者姚秀军)9月8日,医务人员执业合法权益法律保护制度研究课题报告在京举行。课题组负责人、北京大学法学教授王成介绍,课题组调查发现,多数医生不愿与医闹“死磕”,公安部门对医闹处理普遍被动和消极,往往要有实质危险或造成实质损害才会有作为,治理医闹需从长官模式向建立规则转变。
受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委托,北京大学牵头的课题组统计了北京市2000年~2015年医闹事件数量、伤医辱医事件数量和形成诉讼数量。课题组调查发现,医闹、伤医、辱医事件数量不多,但个案的负面影响较大;发生医闹、伤医、辱医事件的数量与日均门急诊量无正相关关系,但级别高的医院发生医闹的情况较基层医院要少。无论是医院还是医护人员,认为自己合法权益被侵害后,大多不愿与医闹直接对立,尤其不愿与医闹通过法律途径“死磕到底”;在认为公安机关消极不作为时,几乎没有医院和医护人员投诉甚至起诉公安机关。由于侮辱、谩骂、威胁等言语难以保留证据,惩罚依据不清,公安部门针对此种行为的惩罚力度小,对施暴者惩戒意义也不大。
课题组提出,目前我国规范调整医患关系的法律、法规、规章等多达100多部,但对不同类型医疗暴力的认定标准缺失,并未规定特殊责任和特别惩罚措施;医疗事故的适用范围标准、过错鉴定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明确。专家建议,要改变目前依赖临时性处理的长官式、运动式治理模式,将医疗纠纷纳入社会常态纠纷解决机制,建立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对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专家库进行重新筛选,详细划分专业门类,严格贯彻“同行评价同行”的原则。
(文/小编)
标签阅读: 医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