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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提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

发布时间: 2020-08-08 23:26: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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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方案。方案提出,该省200家左右中心镇卫生院要通过3年的软硬件全面建设,达到二级

本报讯 (通讯员吴燕萍 项跃丹 记者胡 玲)近日,浙江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出台中心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建设方案。方案提出,该省200家左右中心镇卫生院要通过3年的软硬件全面建设,达到二级乙等综合医院的医疗服务水平。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补助资金2.1亿元支持项目建设。

乡镇卫生院是县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枢纽,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等综合服务。近年来,在各种因素影响下,浙江省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出现较为明显的下滑,外科手术、产科分娩、住院等服务出现萎缩甚至停滞。今年,该省将中心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列为深化综合医改、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和补齐民生事业短板的重要内容之一。

方案明确建设对象重点为省政府确定的省级中心镇所在地的卫生院,鼓励各地将规模较大、服务人口较多的中心镇卫生院列入建设项目。方案要求项目单位从基层特色科室建设、骨干人员培养、医疗设备配置、业务用房建设、卫生信息化建设等多方面入手,着力提升中心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通过3年建设,能够开展急救、产科、儿科、康复等技术服务以及常规一级、二级手术,培育出1个~2个在当地有影响力的特色科室,门急诊人次、住院床位使用率明显提高,医疗服务范围辐射周边乡镇,成为县域医疗技术分中心。

据悉,项目所需资金以地方投入为主,省级补助为辅。项目资金使用,原则上按人员培训(包括管理和技术培训)、信息管理、设备购置、改善就医环境排序。目前,2016年项目建设省级补助经费7000万元已下达至各地。市级负责对辖区项目建设进行审核、监督、指导和阶段性评估,省级卫生计生和财政部门定期进行抽查,通报未能完成规划目标的地区,并扣减省级补助资金。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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