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李 璋 通讯员 卢廷杰 蓝美爱)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卫生计生委下发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门诊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0月1日起,市区内二级及以上医疗卫生机构除儿科门诊和急诊科外,全面停止开展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工作。
通知要求,市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应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工作。同时,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开展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行为日常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门诊静脉输液使用比例和使用量。自2017年7月1日起,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停止开展门诊静脉输液。该市卫生计生委将不定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门诊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并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年度评先推优等挂钩。
通知要求,市区内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也应逐步减少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工作。同时,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开展门诊静脉输液医疗服务行为日常监测,采取有效措施,降低门诊静脉输液使用比例和使用量。自2017年7月1日起,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停止开展门诊静脉输液。该市卫生计生委将不定期开展医疗卫生机构规范门诊静脉输液管理工作督导检查,并纳入医疗卫生机构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财政补助资金分配、年度评先推优等挂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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