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志勇)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2016年第5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该局近期组织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产品、中医诊疗电气设备、连续性血液净化设备等6个品种463批(台)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验,共检出27批(台)不符合标准规定的产品,涉及2个品种,其中多数为中医诊疗电气设备。
公告显示,长春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生产的3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产品,被检出连接座、滴斗与滴管不符合标准规定。中医诊疗电气设备抽检不合格产品较多,涉及黄石市雄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多功能康复器、湖北健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熏蒸康复牵引器等8家企业的8台产品,分别检出外壳和防护罩、输入功率、控制器操作部件等不符合标准规定。此外,有3家企业生产的5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产品,11家企业生产的11台中医诊疗电气设备分别检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公告显示,长春民健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生产的3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产品,被检出连接座、滴斗与滴管不符合标准规定。中医诊疗电气设备抽检不合格产品较多,涉及黄石市雄卿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多功能康复器、湖北健身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1台熏蒸康复牵引器等8家企业的8台产品,分别检出外壳和防护罩、输入功率、控制器操作部件等不符合标准规定。此外,有3家企业生产的5批一次性使用输液器重力输液式(带针)产品,11家企业生产的11台中医诊疗电气设备分别检出标识标签、说明书等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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