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8日,广西正式启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也正是从这天起,我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不再从药品上赚钱。直到去年5月,药品“零差率”销售已覆盖全区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广西医改以基层为突破口,着力破解“以药养医”机制,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率先回归到公益的角色本位。
当前,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总原则的3年医改已结束。基层药品加成收入取消后,农民看病真的便宜了吗?基层医疗条件是否有所改善?基层医生的收入如何保证?带着这些问题,连日来,记者走访了我区部分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就广西基层医改效果进行调查。
一问:农民看病便宜了吗?
一场感冒让桂林市阳朔县高田镇水厄底村村民李善平吃惊不小:“以前到卫生院看一次感冒,再便宜也要四五十元,而现在只要20多元,新农合报销之后,自己花的钱还不到10元。”
记者拿到一份高田镇卫生院开给李善平治疗普通感冒的药单,上面全是基本药物:“利巴韦林颗粒”用于抗病毒,“克感敏颗粒”治头痛发热,“阿莫西林胶囊”用来消炎,所有药品再加上10元的一般诊疗费,一共是28.3元。
李善平或许不知道,让他这样的普通百姓受益,正是广西启动的基本药物制度改革,所有公办乡镇卫生院的药品必须是国家规定的307种和广西增补的196种基本药物,而且要实行“零差率”销售,“进价多少卖多少,不能赚一分钱。”
“开惯了大处方的基层医生们,再去开这些"便宜得不能再便宜"的基本药物,他们能习惯吗?”记者有些疑惑。
“这确实需要一个熟悉的过程。改革前,卫生院药品允许加成15%,基层医院收入的一半左右来源于此。”高田镇卫生院院长苏松传曾就医改前后药品价格的变化进行过分析:现在卫生院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取消药品加成后,大处方没有了,药品价格平均降幅在35%左右。
药品不赚钱了,基层医院会不会提高其他项目收费,以弥补损失?
为减轻基层群众就医负担,从去年8月开始,我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医保支付政策也进行了调整,将原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统一为10元/人次,其中参合或参保人员个人只需负担1.5元/人次,其余的由医保基金支付。
记者还从卫生厅了解到,为降低个人医药费用,从今年开始,我区将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人均290元/年,并扩大了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范围和比例,乡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85%,门诊也能报销50%。这就意味着,参合人员在基层医院看病将享受到更多报销实惠。
自治区医改监测数据显示,在物价上涨的情况下,2011年我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次均费用比2010年同期下降11.98%,住院人均费用下降9.43%。
二问:医疗条件改善了吗?
从隆安县城开车,沿公路往东南方向走,大约十几分钟就能到达那桐镇浪湾村,比起周边其他建筑,坐落在村口的浪湾村卫生室格外显眼。
“这是由政府出资改建的标准化村卫生所,结构布置、医疗设备可都是有讲究的。”村医卢进帮向记者介绍。
这是一座两层小楼,占地90多平方米,整体装修按照统一要求,红顶白墙,环境干净整洁。卢进帮所说的“有讲究”是指卫生所里面的一个个独立房间,诊察室、注射室、药房、观察室“四室”俱全,布局合理。
连日来,记者还走访了武鸣县、兴安县、兴宾区的几所村卫生室,发现重新建设后的村卫生室基本上成为村里最漂亮的房子,卫生室内部房间独立,设置清晰,血压计、听诊器、药柜等“小十件”常规设备齐备,健康档案、健康教育宣传材料都由专人管理。
事实上,像浪湾村卫生室这样的标准化村卫生室,截至去年年底,我区已基本建成1.4万个,投入资金达11亿多元。而且,我区还准备再用3年时间,将全区目前79%的简陋村卫生室,也改建成政府出资建设的标准化村卫生室。
为强化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我区还通过政府补助、购买服务等措施,落实了乡村医生待遇,将补助标准由过去的30元/月提高到不少于300元/月。而且,还将依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村医建立高于一般农民待遇的养老保障制度,切实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
记者从自治区医改办了解到,为实现医改“强基层”的目标,3年来,我区共争取到中央资金累计达25.47亿元,自治区配套近5亿元,用于支持102个县级医院、275所卫生院、69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450所村卫生室项目建设。
为进一步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自治区还专门安排了1.36亿元新建5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支持5个全科医生培养基地项目建设。目前,我区基层卫生人员在岗培训累计已达8.8万人次,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超过1000人次,而且还为乡镇卫生院招收了450名定向免费医学本科生。
三问:医生收入提高了吗?
3月27日,记者在武鸣县太平镇卫生院见到该院内科医生马小梅。用这位在卫生院工作近10年的基层医生的话说,“自己是这轮医改的亲历者”。
马小梅告诉记者,之前乡镇卫生院药品允许加价15%,自己收入的近一半来源于此。“当听说要取消药品加价时,自己很紧张。”马小梅坦言,“担心会影响收入”。
令人吃惊的是,取消药品加成后,马小梅的工资不降反增,不到一年半时间,她的工资先后提了两次,共400多元。“加上绩效考核,现在每个月能拿到2000元的工资,还不包括年底医院结余的收入分配。”在马小梅看来,这份与“卖药”无关的收入,让自己的医务人员角色更为纯粹,不卖药了,也让自己更加专注于提高医疗水平。
那么,增加的收入从何而来?
据太平镇卫生院院长李盛良介绍,改革后,卫生院推行绩效考核,实行“双挂钩”,医生绩效工资与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挂钩,医院的绩效考核与财政补助经费挂钩,而且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医院还可将年度收支结余的30%拿出来进行奖励分配,让医生在收入上拉开档次,激发工作的积极性。
服务水平提高了,看病便宜了,前来就诊的人数自然就增多了,基层医疗机构开始进入了良性循环。卫生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11年我区基层医疗机构门急诊人次比2010年同期增长18.7%,住院人次也有明显增长。因此,虽然药品销售收入降低了,其整体业务收入却提高了。
记者了解到,除正常的业务收入外,基层医疗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取消的药品加成,由自治区级财政按15%的比例直接补偿,医保基金和新农合基金还分别按参保人员使用基本药物总额的15%给予补偿。此外,再加上公共卫生经费补助,各种补贴叠加,足以保证其正常运转。
“但是,还要防止出现"吃大锅饭"现象。”自治区医改办主任韩庆东说。因此,我区在出台了乡镇卫生院人员基本工资保障办法的同时,还建立了以考核为导向的政府补偿资金分配机制,通过实施绩效考核,增大了卫生院的自主分配权,这样既保障医务人员的待遇,又能合理拉开差距,形成待遇“能高能低”的新机制,充分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的积极性。
(责任编辑:晏霏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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