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陈 群)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综合医改试点实施方案》明确,坚持省级药品集中采购方向,调整医疗机构药品目录,推行药品(医用耗材)流通配送“两票制”管理,实施医用耗材阳光采购,进一步完善全区药品供应保障机制。
《方案》规定,合并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将三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全部下沉到二级医疗机构使用,将医保目录内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引导慢性病等疾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对下沉到基层的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切实保障基层临床用药需求。严格落实只招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的采购政策,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中标药品(医用耗材)生产流通秩序,推行流通配送“两票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药品配送企业的票据管理。
《方案》明确,该自治区药品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医用耗材统一使用目录、统一挂网采购、统一挂网价格,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宁夏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行采购。
《方案》规定,合并二三级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目录,将三级医疗机构药品目录全部下沉到二级医疗机构使用,将医保目录内部分非基本药物下沉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引导慢性病等疾病患者到基层就诊。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每年对下沉到基层的药品目录进行调整完善,切实保障基层临床用药需求。严格落实只招生产企业,不招经营企业的采购政策,进一步规范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中标药品(医用耗材)生产流通秩序,推行流通配送“两票制”管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药品配送企业的票据管理。
《方案》明确,该自治区药品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全区医用耗材统一使用目录、统一挂网采购、统一挂网价格,医疗机构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必须通过宁夏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行采购。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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