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瑞芳 通讯员王栋明)日前,内蒙古自治区印发《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实施方案》,明确通过社会救助政策兜底保障,使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该自治区要求,各盟市要从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等方面入手,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同类型的致贫原因实施精准救助。《方案》要求各地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无缝衔接,在旗县层面实现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时监测。对于通过扶贫支持政策实现脱贫的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民政和扶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继续实施低保和扶贫支持政策渐退帮扶救助,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方案》提出,要在临时救助之外建立特别救助金制度。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大刚性支出扣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其自负部分超出自治区农牧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除外)超出3倍,且家庭财产不足以支付自负刚性支出的,给予特别救助,具体救助金额由各地研究确定。
该自治区要求,各盟市要从加强农村牧区低保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医疗救助制度、临时救助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衔接等方面入手,根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不同类型的致贫原因实施精准救助。《方案》要求各地加快信息化建设,实现全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信息系统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无缝衔接,在旗县层面实现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台账数据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实时监测。对于通过扶贫支持政策实现脱贫的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民政和扶贫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其继续实施低保和扶贫支持政策渐退帮扶救助,确保实现稳定脱贫。
《方案》提出,要在临时救助之外建立特别救助金制度。农村牧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大刚性支出扣除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帮扶后,其自负部分超出自治区农牧民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2倍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农村牧区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除外)超出3倍,且家庭财产不足以支付自负刚性支出的,给予特别救助,具体救助金额由各地研究确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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