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鹏)山西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日前表决批准《太原市
养老机构条例》,提出太原市养老机构可按规定设置配套
医疗机构,符合条件的可纳入医保定点范围。
《条例》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与辖区内的养老机构建立合作机制,按照协议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老年人所入城乡医疗保险的标准结算。鼓励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之间建立业务协作机制,开通预约就诊绿色通道,为养老机构入住的老年人提供慢性病管理和康复
护理服务;鼓励符合要求或者改造后符合要求的医院、学校或者其他类型场所转用为养老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