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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院公卫服务将获补偿

发布时间: 2020-08-15 23:51: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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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印发《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强调公立医院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ldquo;预防为主

本报讯 (记者薛 寒 通讯员梁卫峰 周 垚)近日,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印发《进一步加强公立医院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通知》,强调公立医院是疾病预防控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进一步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的方针,形成陕西大卫生格局。

《通知》明确,公立医院承担的疾病预防控制方面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突发公共事件以及传染病的疫情信息管理报告,开展不明原因肺炎及流感等传染病的哨点监测,疾病的死因监测、肿瘤登记以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监测与报告等,承担院内感染控制、新生儿预防接种和艾滋病、结核病、狂犬病等重大传染病的诊疗管理等。

《通知》要求,该省各设市区要按照通过扩建、改建等形式,在辖区内至少举办1家公立传染病医院和1家公立精神卫生专业防治机构,并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立传染病(艾滋病)、结核病门诊和精神卫生科、老年康复科等。同时,全省各级艾滋病、结核病定点医院要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要求。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和有条件的中医医院将医务科、办公室等科室承担的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及预防保健科、慢性病管理科、健康教育科等科室进行有机整合融合,组建疾病预防控制科(处),并根据床位规模配备疾病预防控制人员,疾病预防控制科(处)须在今年年底前组建完成。

记者了解到,该省将充分利用陕西省作为全国第二批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契机,大胆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公立医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补偿机制,完善公立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防治结合协作机制,并依据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在本辖区公共卫生工作中承担的职责任务,为其提供配套的经费支持。


 
(文/小编)

标签阅读: 疾病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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