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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民医院不良事件早播报

发布时间: 2020-08-16 09:01: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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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16上半年公共安全类不良事件通报及分析》《运用质量管理解析15例来访者发生跌倒的不良事件》《药品不良事件分析及高警示药品管理思考》hellip;hell

本报讯 (记者阎 红 特约记者邹欣芮)《2016上半年公共安全类不良事件通报及分析》《运用质量管理解析15例来访者发生跌倒的不良事件》《药品不良事件分析及高警示药品管理思考》……近日,辽宁省人民医院建立不良事件报告机制。上述不良事件专题报告都是在辽宁省人民医院每日的不良事件早播报上提出的。

该院从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7时50分进行不良事件早播报会,院领导带头进行不良事件报告。该院按照JCI国际评审标准,对不良事件进行分级、定义,确定上报时限,其中警讯事件(Ⅰ级)须当即上报;不良后果事件(Ⅱ级)于1日内上报;未造成后果事件(Ⅲ级)于2日内上报;隐患事件(临界差错事件,Ⅳ级)3日内上报,通过填报《辽宁省人民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表》的形式上报到主管的职能部门。根据不良事件类别,各处室对所辖科室进行监管。相关科室对不良事件进行收集和汇总,组织各部门通过鱼骨图、PDCA、FMEA等管理方法对不良事件进行分析,追踪问题根本原因并着手对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归类,做到不良事件有分析、有反馈,并从制度、管理体系和服务流程上作出改进。


 
(文/小编)

标签阅读: 不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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