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志勇 李水根□
6月6日,“77次就医才查出肺部肿瘤”的浙江省绍兴市潘先生,终于同意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此前,他的就医经历被各大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报道。
“有人说77次就医才查出肺癌,这是不对的,医院根本就没给我做过几次检查。”48岁的潘先生说,他对医院最主要的控诉就是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做该做的检查,导致延误了疾病的诊断。
绍兴市中心医院院内信息系统显示,2014年3月10日到2015年9月26日,潘先生有就诊记录近百次,分别发生在口腔科、神经内科、耳鼻喉科、肾内科等15个科室。该院医务科科长胡伟良说,潘先生有时甚至会在同一天看好几个科室,比如,2014年7月31日的就诊记录显示,潘先生上午在神经内科的诊断描述为“焦虑状态”;当天晚上,他再次因“心悸”到该院急诊科就诊。
该院记录还显示,潘先生在2011年的就诊记录为44条、2012年为35条、2013年为18条。在2011年的就诊记录中,该院对潘先生的诊断多次出现“焦虑症”“强迫症”“焦虑状态”等描述。胡伟良说,潘先生焦虑症的诊断医生,是当时该院精神卫生门诊聘请的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专家。
“脂肪肝、肾结石、眩晕症,还说我有焦虑症,该院前后给我诊断出十几种病。”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26日,绍兴市中心医院的CT检查报告提示,他左肺下叶占位性病变,首先考虑肺癌可能,建议胸部增强扫描及肺穿刺活检。“当时看到结果我就崩溃大哭,晕倒在医院大厅里。”随后,潘先生去上海市某知名大医院就诊,10月被确诊患有小细胞肺癌。
潘先生拿着一张拍摄于2015年8月25日的胸片对记者说:“当时的胸片已经发现问题,我提出想做个CT检查,可医生却说不用。”这张胸片的检查报告中写道:两肺纹理增粗,左肺下野可见条索状密度增高影,余两肺未见明显实质性病灶;提示左肺下野纤维灶考虑。
回忆起这次接诊,绍兴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的杨医生有些激动地说:“条索状肺部纤维灶在临床上并不少见,长期抽烟或慢性肺炎都会引起肺的间质性改变,再结合当时患者主诉的症状来判断,并不具备肺癌筛查的明显特征。”
一位接诊过潘先生的精神卫生专科医生告诉记者,焦虑症患者容易出现诸多躯体障碍,反复就医的行为本身就是焦虑症的一种表现。潘先生的焦虑症已经到了“需要服药治疗的程度”,但其治疗依从性一直很差,“因为担心副反应,取完药他会反复查看说明书;医嘱2片用量,他会明确告诉医生自己就吃半片”。
浙江省肿瘤医院一位相关专家介绍,小细胞肺癌的特征之一就是肿瘤生长速度快,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增长1倍,“肺癌诊断与医生的水平、检查的仔细程度、病情发展速度都有关系,是否有耽误病情的情况,不详细了解很难判断”。
具体到潘先生的诊断,绍兴市中心医院先后两次组织院内病例讨论,认定潘先生发现肿瘤时属于小细胞肺癌早期,医院不存在明显漏诊或误诊。但潘先生对此并不认同,随后向当地卫生计生局投诉。今年5月5日,当地卫生计生局对潘先生的信访事项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潘先生,医疗纠纷应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胡伟良说,医院对于患者的疾病和遭遇十分同情,但医疗责任的认定不能感情用事。“如果鉴定结果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责任,医院愿意按照认定的责任上限进行赔偿”。
记者手记
面对不寻常更应保持理性
最初看到相关报道时,记者脑子里出现了一个个问号,随着实地采访的步步深入,疑问逐渐有了答案,记者也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这是一位特殊的患者,这是一起特殊的医疗纠纷,大家看待和评判此类特殊事件,更应多几分客观和理性。
对健康的渴求是人最基本的诉求之一,任何患者都不应因此受到苛责。确诊患有肺癌,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十分不幸而痛心的,对于一位有焦虑情绪、如此频繁就医的患者,这种疾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更是可想而知。他认为医院延误了对自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进而对医院产生不满,从情理上讲并不难理解。人们常说“以患者为中心”,这位患者面临的问题,也确实是医疗服务需要努力探索、完善以应对的现实。
疾病的诊治有临床规范和依据,医生根据患者的主诉施治并无过错。同时,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疾病的发生发展有其客观规律,人类对于疾病还有很多未知领域需要探索,而癌症的早诊、早治正是医学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例特殊的医疗纠纷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存在一些偏颇甚至失实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撕裂了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在医疗纠纷中,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责任、责任大小该如何认定,需要专业、科学的鉴定,而不是由患者的诉求、医院的辩驳,乃至媒体的评判来决定。面对媒体更应该客观、全面获取和传播信息,并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借此提高公众在面对疾病时的科学素养,弥合认知差距,助力医患和谐。
6月6日,“77次就医才查出肺部肿瘤”的浙江省绍兴市潘先生,终于同意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此前,他的就医经历被各大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泛报道。
“有人说77次就医才查出肺癌,这是不对的,医院根本就没给我做过几次检查。”48岁的潘先生说,他对医院最主要的控诉就是严重不负责任、没有做该做的检查,导致延误了疾病的诊断。
绍兴市中心医院院内信息系统显示,2014年3月10日到2015年9月26日,潘先生有就诊记录近百次,分别发生在口腔科、神经内科、耳鼻喉科、肾内科等15个科室。该院医务科科长胡伟良说,潘先生有时甚至会在同一天看好几个科室,比如,2014年7月31日的就诊记录显示,潘先生上午在神经内科的诊断描述为“焦虑状态”;当天晚上,他再次因“心悸”到该院急诊科就诊。
该院记录还显示,潘先生在2011年的就诊记录为44条、2012年为35条、2013年为18条。在2011年的就诊记录中,该院对潘先生的诊断多次出现“焦虑症”“强迫症”“焦虑状态”等描述。胡伟良说,潘先生焦虑症的诊断医生,是当时该院精神卫生门诊聘请的绍兴市第七人民医院(精神病专科医院)的专家。
“脂肪肝、肾结石、眩晕症,还说我有焦虑症,该院前后给我诊断出十几种病。”潘先生告诉记者。去年9月26日,绍兴市中心医院的CT检查报告提示,他左肺下叶占位性病变,首先考虑肺癌可能,建议胸部增强扫描及肺穿刺活检。“当时看到结果我就崩溃大哭,晕倒在医院大厅里。”随后,潘先生去上海市某知名大医院就诊,10月被确诊患有小细胞肺癌。
潘先生拿着一张拍摄于2015年8月25日的胸片对记者说:“当时的胸片已经发现问题,我提出想做个CT检查,可医生却说不用。”这张胸片的检查报告中写道:两肺纹理增粗,左肺下野可见条索状密度增高影,余两肺未见明显实质性病灶;提示左肺下野纤维灶考虑。
回忆起这次接诊,绍兴市中心医院呼吸内科的杨医生有些激动地说:“条索状肺部纤维灶在临床上并不少见,长期抽烟或慢性肺炎都会引起肺的间质性改变,再结合当时患者主诉的症状来判断,并不具备肺癌筛查的明显特征。”
一位接诊过潘先生的精神卫生专科医生告诉记者,焦虑症患者容易出现诸多躯体障碍,反复就医的行为本身就是焦虑症的一种表现。潘先生的焦虑症已经到了“需要服药治疗的程度”,但其治疗依从性一直很差,“因为担心副反应,取完药他会反复查看说明书;医嘱2片用量,他会明确告诉医生自己就吃半片”。
浙江省肿瘤医院一位相关专家介绍,小细胞肺癌的特征之一就是肿瘤生长速度快,一个月左右的时间就可增长1倍,“肺癌诊断与医生的水平、检查的仔细程度、病情发展速度都有关系,是否有耽误病情的情况,不详细了解很难判断”。
具体到潘先生的诊断,绍兴市中心医院先后两次组织院内病例讨论,认定潘先生发现肿瘤时属于小细胞肺癌早期,医院不存在明显漏诊或误诊。但潘先生对此并不认同,随后向当地卫生计生局投诉。今年5月5日,当地卫生计生局对潘先生的信访事项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潘先生,医疗纠纷应通过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也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胡伟良说,医院对于患者的疾病和遭遇十分同情,但医疗责任的认定不能感情用事。“如果鉴定结果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责任,医院愿意按照认定的责任上限进行赔偿”。
记者手记
面对不寻常更应保持理性
最初看到相关报道时,记者脑子里出现了一个个问号,随着实地采访的步步深入,疑问逐渐有了答案,记者也越来越深刻地意识到,这是一位特殊的患者,这是一起特殊的医疗纠纷,大家看待和评判此类特殊事件,更应多几分客观和理性。
对健康的渴求是人最基本的诉求之一,任何患者都不应因此受到苛责。确诊患有肺癌,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十分不幸而痛心的,对于一位有焦虑情绪、如此频繁就医的患者,这种疾病所带来的心理冲击更是可想而知。他认为医院延误了对自己疾病的诊断和治疗,进而对医院产生不满,从情理上讲并不难理解。人们常说“以患者为中心”,这位患者面临的问题,也确实是医疗服务需要努力探索、完善以应对的现实。
疾病的诊治有临床规范和依据,医生根据患者的主诉施治并无过错。同时,每一个人都应该知道,疾病的发生发展有其客观规律,人类对于疾病还有很多未知领域需要探索,而癌症的早诊、早治正是医学所面临的一个重大挑战。
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例特殊的医疗纠纷在网络传播过程中,存在一些偏颇甚至失实的说法,在一定程度上撕裂了本就脆弱的医患关系。在医疗纠纷中,医院是否存在医疗责任、责任大小该如何认定,需要专业、科学的鉴定,而不是由患者的诉求、医院的辩驳,乃至媒体的评判来决定。面对媒体更应该客观、全面获取和传播信息,并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借此提高公众在面对疾病时的科学素养,弥合认知差距,助力医患和谐。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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