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刘志勇 首席记者 闫 龑□
2012年~2014年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显示,从药品剂型看,涉及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报告占总报告数的比重逐年上升,分别达到56.7%、58.7%和60.9%;从给药方式看,静脉注射引起的不良反应均超过总报告数的50%,2014年甚至高达57.8%。“大病小病,先吊两瓶”,我国很多患者和医生认为输液是万能的,却忽视了输液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对于输液的长期危害更是知之甚少。
任何环节把关不严,都会引起不良反应
“静脉输液,输注药物随血液迅速遍布全身,安全性尤为重要。”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宋立刚说,保证输液安全涉及输液产品质量、配方组成、临床医生处方配伍、护士加药、输液器具选择、规范操作等多个方面,任何一个方面出问题,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轻者出现寒战、发热、荨麻疹等,重者引发休克、败血症甚至死亡。
我国首部输液安全专家共识指出,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呕吐、严重腹泻等)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必须较快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等情况下,才需使用静脉输液。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总药师委员会委员、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主任赵志刚说,静脉输液,在临床诊疗中不是迫不得已就不应该使用。然而,在我国,即使是普通感冒也有很多人会主动选择输液治疗。
一项针对某基层医院的调查结果显示,120名感冒患者中接受门诊输液的有24名,占20%,主要是老年人和儿童,且平均用药多达6种,包括抗菌药物、利巴韦林、双黄连、维生素等。检查结果表明,这24名患者没有细菌感染的诊断依据。
看不见的不溶性微粒和内毒素
静脉输液所用液体中还有两种潜在的危险源——内毒素和不溶性微粒。这两种肉眼无法观察到的物质,存在于每一瓶看上去澄清洁净的液体中,不可能100%清除。
一位专家指出,注射液作为严格的无菌液体制剂,在灭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内毒素,“通俗地讲,内毒素就是灭菌过程中细菌脱落的细胞表皮”。
赵志刚介绍,内毒素具有致热性和致死性毒性,可引起白细胞增多症、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内毒素血症等。“但最常见的还是其致热性”。当进入人体内的内毒素达到1毫克/千克时,人体就会出现体温升高、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甚至昏迷、虚脱,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内毒素还具有累加性,药品、输液器具的生产,输液环境等都可能引入内毒素,即使药品内毒素含量符合规定,各环节产生内毒素的累加也可能会超出人体所能承受的限量。(下转第3版)(上接第1版)
不溶性微粒所引起的潜在长期性危害更加隐蔽。这种微粒粒径在1微米~50微米,肉眼不可见,包括橡胶微粒、塑料微粒、玻璃碎屑微粒、毛屑索条等,可在药物生产应用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污染注射液。
宋立刚说,人体内最细的毛细血管直径只有5微米左右,大于血管直径的微粒直接堵塞毛细血管,堵塞部位可以发生在脑部、肺部、肝脏、肾脏等部位,引起局部供血不足,造成组织缺氧、水肿等不同程度的损伤。5微米以下的不溶性微粒随血液流动可达肺、脑、肾等脏器内部,在被吞噬细胞包围后,红细胞聚集在微粒周围使其体积增大,形成肉芽肿。“不溶性微粒的主要危害,是其在特定部位长期叠加堆积,最终引发组织损伤、器官病理性改变甚至死亡。”
据悉,我国药典关于静脉输液的国家标准仅要求每毫升输液中10微米及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少于20个,25微米及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少于3个,对于10微米以下的不溶性颗粒并未做要求。英国和欧洲的标准更加严苛,规定每毫升输液中,5微米及以上的微粒少于100个,10微米及以上的微粒少于10个。赵志刚说,研究发现,我国有些输液产品中5微米~10微米的不溶性微粒,数量高达每毫升上万个。一瓶500毫升的液体含有多少微粒可想而知。
不少“魔鬼”藏在细节里
输液配置和操作过程中的环境因素、人为操作环节及患者护理等方面,也都隐藏着不少安全隐患,正是因为这些藏在细节里的“魔鬼”,让很多发达国家的医生把输液作为迫不得已才使用的最后治疗方式,堪比一次小型手术。
临床中,约90%的静脉输液需要加入药物配制,液体配制对环境的温度、湿度、洁净程度都有较高要求。一位专家表示,我国目前建有静脉输注药物配置中心的医院较少,绝大多数静脉药物配置由护士在病区治疗室或门诊输液室完成,保证药物在治疗室的贮存及配制安全是很重要的环节。配液时应尽量减少微粒的产生,输液中微粒的污染程度与注射器穿刺橡胶塞的次数成正比,配制及输液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多次穿刺,以减少液体中的微粒数量。
静脉输液易出现的过敏反应、空气栓塞、静脉炎等不良反应往往进展迅速,输液过程监护十分重要,但由于多数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力量不够、工作繁忙,容易忽视对患者输液过程的巡视。在美国,静脉输液由专职护士负责,普通护士需具备不少于2年的临床护理经验,并通过相关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有静脉输液护士认证学会颁发的静脉输液专职护士资格证。
此外,大多数药物在静脉输液前需要溶解、稀释,溶媒选择不当可直接引起药物性状改变。一项针对某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的统计分析显示,溶媒用量不当、药品超量、溶媒选择不当,占全部不合理处方的80%以上;溶媒用量不足问题突出,主要集中在有最高浓度限制的抗肿瘤药物及抗菌药物的输液配置中。
鉴于输液的种种隐患,赵志刚呼吁,“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用药原则应成为社会共识,静脉输液必须做到“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不多用”。
2012年~2014年的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年度报告显示,从药品剂型看,涉及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报告占总报告数的比重逐年上升,分别达到56.7%、58.7%和60.9%;从给药方式看,静脉注射引起的不良反应均超过总报告数的50%,2014年甚至高达57.8%。“大病小病,先吊两瓶”,我国很多患者和医生认为输液是万能的,却忽视了输液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对于输液的长期危害更是知之甚少。
任何环节把关不严,都会引起不良反应
“静脉输液,输注药物随血液迅速遍布全身,安全性尤为重要。”天津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主任宋立刚说,保证输液安全涉及输液产品质量、配方组成、临床医生处方配伍、护士加药、输液器具选择、规范操作等多个方面,任何一个方面出问题,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轻者出现寒战、发热、荨麻疹等,重者引发休克、败血症甚至死亡。
我国首部输液安全专家共识指出,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呕吐、严重腹泻等)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必须较快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等情况下,才需使用静脉输液。北京市医院管理局总药师委员会委员、北京天坛医院药剂科主任赵志刚说,静脉输液,在临床诊疗中不是迫不得已就不应该使用。然而,在我国,即使是普通感冒也有很多人会主动选择输液治疗。
一项针对某基层医院的调查结果显示,120名感冒患者中接受门诊输液的有24名,占20%,主要是老年人和儿童,且平均用药多达6种,包括抗菌药物、利巴韦林、双黄连、维生素等。检查结果表明,这24名患者没有细菌感染的诊断依据。
看不见的不溶性微粒和内毒素
静脉输液所用液体中还有两种潜在的危险源——内毒素和不溶性微粒。这两种肉眼无法观察到的物质,存在于每一瓶看上去澄清洁净的液体中,不可能100%清除。
一位专家指出,注射液作为严格的无菌液体制剂,在灭菌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产生内毒素,“通俗地讲,内毒素就是灭菌过程中细菌脱落的细胞表皮”。
赵志刚介绍,内毒素具有致热性和致死性毒性,可引起白细胞增多症、弥散性血管内凝血、内毒素血症等。“但最常见的还是其致热性”。当进入人体内的内毒素达到1毫克/千克时,人体就会出现体温升高、恶心呕吐等症状,严重者甚至昏迷、虚脱,如不及时抢救可危及生命。内毒素还具有累加性,药品、输液器具的生产,输液环境等都可能引入内毒素,即使药品内毒素含量符合规定,各环节产生内毒素的累加也可能会超出人体所能承受的限量。(下转第3版)(上接第1版)
不溶性微粒所引起的潜在长期性危害更加隐蔽。这种微粒粒径在1微米~50微米,肉眼不可见,包括橡胶微粒、塑料微粒、玻璃碎屑微粒、毛屑索条等,可在药物生产应用过程中,通过各种途径污染注射液。
宋立刚说,人体内最细的毛细血管直径只有5微米左右,大于血管直径的微粒直接堵塞毛细血管,堵塞部位可以发生在脑部、肺部、肝脏、肾脏等部位,引起局部供血不足,造成组织缺氧、水肿等不同程度的损伤。5微米以下的不溶性微粒随血液流动可达肺、脑、肾等脏器内部,在被吞噬细胞包围后,红细胞聚集在微粒周围使其体积增大,形成肉芽肿。“不溶性微粒的主要危害,是其在特定部位长期叠加堆积,最终引发组织损伤、器官病理性改变甚至死亡。”
据悉,我国药典关于静脉输液的国家标准仅要求每毫升输液中10微米及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少于20个,25微米及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少于3个,对于10微米以下的不溶性颗粒并未做要求。英国和欧洲的标准更加严苛,规定每毫升输液中,5微米及以上的微粒少于100个,10微米及以上的微粒少于10个。赵志刚说,研究发现,我国有些输液产品中5微米~10微米的不溶性微粒,数量高达每毫升上万个。一瓶500毫升的液体含有多少微粒可想而知。
不少“魔鬼”藏在细节里
输液配置和操作过程中的环境因素、人为操作环节及患者护理等方面,也都隐藏着不少安全隐患,正是因为这些藏在细节里的“魔鬼”,让很多发达国家的医生把输液作为迫不得已才使用的最后治疗方式,堪比一次小型手术。
临床中,约90%的静脉输液需要加入药物配制,液体配制对环境的温度、湿度、洁净程度都有较高要求。一位专家表示,我国目前建有静脉输注药物配置中心的医院较少,绝大多数静脉药物配置由护士在病区治疗室或门诊输液室完成,保证药物在治疗室的贮存及配制安全是很重要的环节。配液时应尽量减少微粒的产生,输液中微粒的污染程度与注射器穿刺橡胶塞的次数成正比,配制及输液过程中应尽量避免多次穿刺,以减少液体中的微粒数量。
静脉输液易出现的过敏反应、空气栓塞、静脉炎等不良反应往往进展迅速,输液过程监护十分重要,但由于多数医疗机构护理人员力量不够、工作繁忙,容易忽视对患者输液过程的巡视。在美国,静脉输液由专职护士负责,普通护士需具备不少于2年的临床护理经验,并通过相关科目的考试,才能取得有静脉输液护士认证学会颁发的静脉输液专职护士资格证。
此外,大多数药物在静脉输液前需要溶解、稀释,溶媒选择不当可直接引起药物性状改变。一项针对某医院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不合理处方的统计分析显示,溶媒用量不当、药品超量、溶媒选择不当,占全部不合理处方的80%以上;溶媒用量不足问题突出,主要集中在有最高浓度限制的抗肿瘤药物及抗菌药物的输液配置中。
鉴于输液的种种隐患,赵志刚呼吁,“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用药原则应成为社会共识,静脉输液必须做到“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不多用”。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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