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晔日前从贵州省政府办公厅获悉,经贵州省政府同意,该厅印发《贵州省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把乡、村两级医疗卫生人才综合培养试点作为健康扶贫工程的一项重要任务和推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的重要手段。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培养补偿奖励机制,省级每年建立500万元的基层引才奖励补助基金,对基层引进人才工作突出的市、县进行以奖代补。
《方案》提出,2016年~2020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并优先纳入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已在县级或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以上各类人才,凡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实际服务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可将保障性住房奖励给个人。对到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给予执业医师每人每月50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贴。同时,完善编制使用政策,创新和简化人才引进机制,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职称评聘制度。
《方案》提出,2016年~2020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医学类专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经全科专业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的本科生,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生活补贴;对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类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并优先纳入全科医生特岗计划。已在县级或乡镇卫生院工作的符合上述条件的相关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以上各类人才,凡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的,优先提供保障性住房,实际服务年限达到5年以上的,可将保障性住房奖励给个人。对到村卫生室工作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给予执业医师每人每月500元、执业助理医师每人每月200元生活补贴。同时,完善编制使用政策,创新和简化人才引进机制,建立符合基层特点的职称评聘制度。
(文/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