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7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公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现场检查、技术审核以及国家食药总局、国家卫生计生委联合会审,认定54家医疗机构及所列专业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两家医疗机构的4个专业,及另外两家医疗机构未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取消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
根据《公告》,医疗机构未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专业包括,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心脏大血管外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的神经外科、妇产、骨科;未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医疗机构包括,四川省肿瘤医院、甘肃省人民医院。
根据《公告》,医疗机构未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专业包括,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的心脏大血管外科,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的神经外科、妇产、骨科;未通过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复核检查的医疗机构包括,四川省肿瘤医院、甘肃省人民医院。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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