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医疗资讯 » 医疗新闻 » 正文

哈尔滨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力度加大

发布时间: 2020-08-21 08:06:49      来源:

用手机扫描二维码在手机上继续观看

什么是自体免疫性肝炎
手机查看

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总工会实施第二期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与去年首期相比,本期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住院起付线降低,并同时实行慰问金制度。办法明确,本期参保职工住院起

本报讯 (记者董宇翔 衣晓峰)近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总工会实施第二期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办法,与去年首期相比,本期职工补充医疗互助保障住院起付线降低,并同时实行慰问金制度。

办法明确,本期参保职工住院起付线将由原来的720元降低到300元,参保职工保费及保障额度与上期相同,保费为每人每份80元,可由单位出资为职工缴纳,也可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或由职工个人缴纳。在互助有效期内,首次确诊患35种重大疾病范围内疾病的,可申请领取重大疾病医疗互助金1万元;同时因疾病住院诊疗的,无论一次或多次发生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或大额医疗救助金支付范围以内的合理医疗费用,其自付部分采用分段计算的办法给付保障金,每人每年最高补助5万元。

办法强调,本期还将实行慰问金制度,保单年度内确诊的因投保前已罹患疾病或已出现症状导致重大疾病的,一次性给付2000元。职工在互助期内因突发性疾病导致工伤身故(含职业病)、猝死、交通事故死亡且未产生住院医疗费用的,一次性给付慰问金3000元;如发生医疗费用执行医疗费慰问金标准。因非正常生育(宫外孕、胎儿畸形)等非人为可控情况;职工因意外事故导致住院;因大病无法住院治疗,但产生门诊手术费用的,均可申请慰问金。

该市自去年6月启动首期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以来,共有64家直属工会组织参保,占直属工会总数的61%;参保单位共1413家,参保职工达12万人,收到参保金896万元;已有2887人次受益,最高受益2.36万元。


 
(文/小编)

标签阅读: 职工医疗

分享到:

润宝医疗网 Copyright © 2006-2020 AiBaoYL.Com All Rights Reserved

Processed in 0.231 second(s), 66 queries, Memory 1.36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