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陆全明 特约记者李 昆)近日,江苏省无锡市编办、发改、财政、人社、卫生计生5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创新公立医院人员编制管理的实施意见》,改变以往公立医院人员编制单一审批制管理模式,探索向审批管理和备案管理相结合方式转变。
《意见》提出,无锡市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将合理确定和调整公立医院床位数,机构编制部门将核定公立医院人员总额。公立医院编制探索推行审批管理和备案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公立医院自主决定人员需求并提出方案,报卫生计生部门审核同意后,向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机构编制部门经审核做出备案决定,并抄告相关部门。备案确定的人员控制数额,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人员使用由公立医院自主提出计划,经主管行政部门和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人社部门核准岗位后实行公开招聘,参照事业在编人员统一纳入实名制管理。
《意见》明确,公立医院可以在人员总额的控制范围内,设置管理、专业技术和工勤技能等类别的岗位。备案人员由公立医院自主招聘、自主管理。备案制人员在岗位聘用、收入分配、职称评定、进修培训、考核等方面与原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同等待遇,聘任期内由公立医院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水平建立年金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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