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今年第二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在高电位治疗设备、医用防护口罩、手术衣等6个品种313批(台)产品中,共有28批(台)产品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国家食药总局已要求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对相关企业进行调查处理,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公告,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济南奥尔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压电位治疗仪,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微电脑鼻炎治疗仪,佛山市美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低频热效应治疗仪,深圳市艾利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低频治疗仪,潍坊大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低频综合治疗仪,苏州灵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客乐医用器械有限公司、扬州市双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非电驱动一次性使用便携式输注泵。另有6家企业生产的6批医用防护口罩、8家企业生产的8批手术衣、4家企业生产的6批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相关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
根据公告,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包括,济南奥尔尼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高压电位治疗仪,河北路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微电脑鼻炎治疗仪,佛山市美康医疗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低频热效应治疗仪,深圳市艾利特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低频治疗仪,潍坊大地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低频综合治疗仪,苏州灵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苏客乐医用器械有限公司、扬州市双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生产的非电驱动一次性使用便携式输注泵。另有6家企业生产的6批医用防护口罩、8家企业生产的8批手术衣、4家企业生产的6批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相关抽检项目不符合标准。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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