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消息称,该局与国家税务总局签署了《信用互动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通过建立信用互动机制,发挥各自职能和优势,更加全面地反映企业诚信状况,实现税收管理领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领域的联合激励与惩戒。
根据协议,税务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共同建立信用互动机制,在本部门信用评价信息中记录对方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实现纳税信用和生产领域信用的有效衔接,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加以应用。此外,税务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将共同向同为纳税守信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守信的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采取从严审核、增加检查频次等限制措施。
国家食药总局表示,今后税务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将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打击力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环境。
根据协议,税务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将依托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共同建立信用互动机制,在本部门信用评价信息中记录对方的优良信用记录和不良信用记录,实现纳税信用和生产领域信用的有效衔接,并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中加以应用。此外,税务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将共同向同为纳税守信和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守信的企业提供便利服务,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采取从严审核、增加检查频次等限制措施。
国家食药总局表示,今后税务部门和食药监管部门将加强信息共享,加大对违法失信企业的联合打击力度,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信用监管环境。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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