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泽林)以3年为普查周期,每年普查25万人,3年后普查率达到80%。海南省卫生计生委日前发出通知,明确各市(县)任务,在全省开展妇女常见病普查。
根据《海南妇女常见病普查实施方案》,普查对象为省内20岁~64岁的妇女(含流动人口),与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人群及城镇职工体检人群原则上不能重复。据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提供的材料,2015年,海南省妇女常见病实际筛查率为35.94%。海南省要求筛查率在2018年前达到60%,2020年达到80%,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记者了解到,海南妇女常见病普查项目包括妇科检查、辅助检查、乳房检查,进行妇女常见病防治健康教育,建立妇女健康档案以及对检查结果异常者追踪干预等。项目基本检查经费标准为45元/人,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年投入经费675万元,纳入妇幼健康项目整体预算,不足部分由市(县)解决。
根据《海南妇女常见病普查实施方案》,普查对象为省内20岁~64岁的妇女(含流动人口),与农村妇女“两癌”筛查人群及城镇职工体检人群原则上不能重复。据海南省卫生计生委妇幼处提供的材料,2015年,海南省妇女常见病实际筛查率为35.94%。海南省要求筛查率在2018年前达到60%,2020年达到80%,健康教育覆盖率达到90%。记者了解到,海南妇女常见病普查项目包括妇科检查、辅助检查、乳房检查,进行妇女常见病防治健康教育,建立妇女健康档案以及对检查结果异常者追踪干预等。项目基本检查经费标准为45元/人,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其中,省级财政年投入经费675万元,纳入妇幼健康项目整体预算,不足部分由市(县)解决。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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