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谭 嘉)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近日发出通知,开展对“重大新药创制”和“艾滋病和病毒性肝炎等重大传染病防治”科技重大专项“十二五”计划课题督导检查工作。通知强调,对自查工作不认真及重点抽查中发现存在违规情况的单位,国家卫生计生委将给予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负责人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等处理措施,涉及违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此次督查将对课题责任单位2011年~2015年期间承担的两专项全部立项(子)课题的组织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内容包括各课题责任单位组织管理架构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研诚信的具体管理措施;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账户设立和使用情况,会计核算情况,预算执行及支出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性,财务内控制度建立、资产采购和管理情况,以往监督评估或财务验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督查采取课题责任单位自查和现场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重点抽查中央财政经费多、历年监督评估和财务验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课题,以及承担课题任务较多的单位。
此次督查将对课题责任单位2011年~2015年期间承担的两专项全部立项(子)课题的组织管理及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督查内容包括各课题责任单位组织管理架构及管理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成果与知识产权管理、科研诚信的具体管理措施;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账户设立和使用情况,会计核算情况,预算执行及支出合规性、合理性和相关性,财务内控制度建立、资产采购和管理情况,以往监督评估或财务验收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等。
督查采取课题责任单位自查和现场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专项实施管理办公室将组织专家组重点抽查中央财政经费多、历年监督评估和财务验收工作中存在问题的课题,以及承担课题任务较多的单位。
(文/小编)
标签阅读: 科技重大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