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许文辉 特约记者郝东亮)近日,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首期“药品质量公告”,曝光18批次不合格药品。山西省食药监局要求各市、县食药监局对不合格药品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行为依法予以查处,对标注的假药要追查来源去向,严惩制假售假行为。
该批次不合格药品包括标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连上清丸(两批次),标称石家庄市润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炒)和姜黄,标称安徽益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僵蚕,标称河北省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标称济南人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化橘红,标称安国市弘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标称河北济鑫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燀桃仁”、首乌藤、僵蚕等。
该批次不合格药品包括标称四川省宜宾五粮液集团宜宾制药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黄连上清丸(两批次),标称石家庄市润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酸枣仁(炒)和姜黄,标称安徽益生源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僵蚕,标称河北省祁新中药颗粒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标称济南人和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化橘红,标称安国市弘发中药材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地龙,标称河北济鑫堂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燀桃仁”、首乌藤、僵蚕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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