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吴 黎近日从青海省民政厅了解到,从今年起,该省各级财政将为符合条件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
养老保险和基本
医疗保险的中轻度残疾人提供补贴。
据了解,对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年50元的缴费补贴;对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对个人缴费部分按50%予以补贴;对建档立卡的农村中轻度贫困残疾人,在2019年年底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调查显示,该省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基本养老缴费补贴对象为5.8万人,基本医疗缴费补贴对象为6万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直接向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由县级残联、民政、人社部门予以审核、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