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张 磊)3月28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通知称,今年3月到6月,将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专项督查。此次督查主要涉及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行为规范情况、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相关制度的建立和落实情况、群众权益保障和便民服务情况以及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督查情况共4个方面。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质和证件,各项计划生育(包括母婴保健)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是否规范;各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是否建立和落实;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中,各地是否出台制度、规范和便民服务措施,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非法牟利等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信访反映突出的计划生育(包括母婴保健)行政执法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是否落实。
根据通知,此次专项督查的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有执法资质和证件,各项计划生育(包括母婴保健)行政执法程序和文书是否规范;各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等是否建立和落实;在实施全面两孩政策,完善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中,各地是否出台制度、规范和便民服务措施,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非法牟利等侵犯群众权益问题;信访反映突出的计划生育(包括母婴保健)行政执法问题是否得到妥善处理,重大案件督查督办是否落实。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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