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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6个月感染寨卡病毒者不能捐献

发布时间: 2020-08-27 10:45:5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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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1日发布一份有关捐献人类细胞、组织以及相关产品的指南,以防范寨卡病毒的传播。按照这份指南,不适合捐献细胞、组织以及基于细胞与组织的产品的人群包

新华社华盛顿3月1日电 (记者林小春)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1日发布一份有关捐献人类细胞、组织以及相关产品的指南,以防范寨卡病毒的传播。

按照这份指南,不适合捐献细胞、组织以及基于细胞与组织的产品的人群包括:过去6个月里被诊断出感染寨卡病毒、去过寨卡流行地区、与有上述两种风险因素之一的男性发生性行为的人。

此外,如果女性在孕期有上述任何一种风险因素,她也不适合捐献脐带血、胎盘或其他妊娠组织。

该指南还说,如果死者去世前6个月里感染过寨卡病毒,去世后也不适合捐献细胞、组织以及基于细胞与组织的产品。

美药管局在一份声明中说,人类细胞、组织以及基于细胞与组织的产品包括,眼角膜、骨骼、皮肤、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与祖细胞、羊膜等妊娠组织、精子与卵母细胞等生殖组织。在医疗手术中使用这些细胞、组织或相关产品,有传播寨卡病毒的潜在可能。

声明说,之所以提出6个月的捐献延缓期,是因为现在有关寨卡病毒在各种组织中存活时间的数据有限。此前研究发现,当血液中检测不到寨卡病毒时,人体组织与体液中还能检测到这种病毒,甚至在发病10周后的病人精液里还能检测出寨卡病毒。考虑到这种不确定性,为谨慎起见设置了6个月的延缓期。

两周前,美药管局曾发布有关献血的一份指南,建议去过寨卡病毒流行地区的人要等待至少4周再献血。


 
(文/小编)

标签阅读: 寨卡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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