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组织抽检肉及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和乳制品等3类食品374批次样品,检出的8批次不合格样品全部为肉类及其制品,且均为抗生素类兽药残留超标,占全部抽检179批次肉类及其制品的4.5%。
抑菌类兽药磺胺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量为100微克/千克,上海圣华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三黄鸡鸡腿块超标162%,飞佳食品公司生产的去骨胸肉超标129%,重庆琪金食品公司璧城屠宰厂生产的后腿瘦肉(猪肉)超标15%。磺胺类药物在人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广谱抗菌兽药土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量为100微克/千克,丹凤县华茂公司生产的鲜肉鸡脯超标65%,山东金心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黄鸡(NX自采)超标37%,武汉润通生产的鸡肉超标16%。长期食用土霉素药物残留超标的食物可使人体中细菌产生耐药性,扰乱人体微生态,引起恶心、呕吐、上腹不适等症状。
抗菌兽药氟苯尼考在猪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300微克/千克,湖熟食品站生产的猪肉样品超标183%。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肉类,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广谱抗菌药沙拉沙星在鸡/火鸡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量为10微克/千克,恩诺沙星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微克/千克,湘佳牧业生产的湘佳丝乌鸡(整鸡)沙拉沙星超标586%、恩诺沙星超标206%。沙拉沙星在动物源食品中残留而被人长期食用,可能会加速人类病原体对抗生素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恩诺沙星等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引起肝损害。
抑菌类兽药磺胺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量为100微克/千克,上海圣华副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鲜三黄鸡鸡腿块超标162%,飞佳食品公司生产的去骨胸肉超标129%,重庆琪金食品公司璧城屠宰厂生产的后腿瘦肉(猪肉)超标15%。磺胺类药物在人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广谱抗菌兽药土霉素在所有食品动物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量为100微克/千克,丹凤县华茂公司生产的鲜肉鸡脯超标65%,山东金心肉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三黄鸡(NX自采)超标37%,武汉润通生产的鸡肉超标16%。长期食用土霉素药物残留超标的食物可使人体中细菌产生耐药性,扰乱人体微生态,引起恶心、呕吐、上腹不适等症状。
抗菌兽药氟苯尼考在猪肌肉中最高残留限量为300微克/千克,湖熟食品站生产的猪肉样品超标183%。长期食用氟苯尼考残留超标的肉类,对人体健康有一定风险。
广谱抗菌药沙拉沙星在鸡/火鸡的肌肉中最高残留量为10微克/千克,恩诺沙星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微克/千克,湘佳牧业生产的湘佳丝乌鸡(整鸡)沙拉沙星超标586%、恩诺沙星超标206%。沙拉沙星在动物源食品中残留而被人长期食用,可能会加速人类病原体对抗生素的耐药性;长期摄入恩诺沙星等喹诺酮类药物超标的动物性食品,可引起轻度胃肠道刺激或不适,头痛、头晕、睡眠不良等症状,大剂量或长期摄入还可引起肝损害。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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