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 梦)2月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发布《寨卡病毒病诊疗方案(2016年第1版)》。《方案》指出,寨卡病毒病以对症治疗为主,酌情服用解热镇痛药。在排除登革热之前,避免使用阿司匹林等非甾体类抗炎药物。目前,尚无疫苗进行预防,最佳预防方式是防止蚊虫叮咬。
《方案》明确,发病前14天内在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并且出现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等临床表现的,符合疑似病例定义。临床诊断病例定义为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如果出现寨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分离出寨卡病毒、恢复期血清寨卡病毒中和抗体阳转或者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以上升高,同时排除登革热、乙脑等其他常见黄病毒感染等任何情形之一者,都将被定义为确诊病例。
《方案》明确,发病前14天内在寨卡病毒感染病例报告或流行地区旅行或居住,并且出现难以用其他原因解释的发热、皮疹、关节痛或结膜炎等临床表现的,符合疑似病例定义。临床诊断病例定义为疑似病例且寨卡病毒IgM抗体检测阳性。疑似病例或临床诊断病例,如果出现寨卡病毒核酸检测阳性、分离出寨卡病毒、恢复期血清寨卡病毒中和抗体阳转或者滴度较急性期呈4倍以上升高,同时排除登革热、乙脑等其他常见黄病毒感染等任何情形之一者,都将被定义为确诊病例。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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