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胡晓军 杨力勇 通讯员常 娟)河南省卫生计生委近日下发进一步推动远程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省直医疗机构要纳入省远程医学综合服务平台,鼓励其他二、三级医疗机构主动对接省远程医学综合服务平台,鼓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疗养老服务机构等开展远程医疗服务,逐步建成服务基层和家庭的远程医疗节点。
通知指出,进一步完善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省辖市远程医学分中心—县级远程医学分中心服务网络,发挥各级分中心的职能作用。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要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探索开展医疗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带动提高医疗机构精准医疗服务能力。省辖市远程医学分中心要对接省远程医学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放共享的远程医疗服务子平台,结合本区域医疗需求,开展面向区域内外需求的远程医疗服务。县级远程医学分中心要建立上下联通、全县统一的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网络,探索在上级医院支持下的远程家庭医生服务模式。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并推动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远程医疗的发展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逐步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各类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对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通知指出,进一步完善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省辖市远程医学分中心—县级远程医学分中心服务网络,发挥各级分中心的职能作用。河南省远程医学中心要建立远程医疗专家库,探索开展医疗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带动提高医疗机构精准医疗服务能力。省辖市远程医学分中心要对接省远程医学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开放共享的远程医疗服务子平台,结合本区域医疗需求,开展面向区域内外需求的远程医疗服务。县级远程医学分中心要建立上下联通、全县统一的远程心电诊断、远程影像诊断网络,探索在上级医院支持下的远程家庭医生服务模式。
通知要求,各地要把远程医疗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鼓励并推动二、三级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远程会诊、远程病理诊断、远程影像诊断、远程培训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基层检查、上级诊断”的有效模式;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为远程医疗的发展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持和经费保障,逐步将远程医疗服务纳入各类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并对医疗机构开展远程医疗服务进行监督和指导。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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