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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大病保险2年补偿3.58亿元

发布时间: 2020-08-29 14:57: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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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从陕西省西安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市自2013年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以来,截至2015年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补偿5.58万人次,补偿金额为3.58亿元。其中

本报讯 记者薛 寒 通讯员周 垚近日从陕西省西安市卫生计生委获悉,该市自2013年启动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以来,截至2015年年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累计补偿5.58万人次,补偿金额为3.58亿元。其中新农合4.76万人次,补偿金额为3.07亿元;城镇居民0.81万人次,补偿金额为0.52亿元。

记者获悉,根据陕西省政府安排部署,2013年,西安市被该省列为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4个试点城市之一。西安市委、市政府当年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工作列为全市十件惠民实事之一,由该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改办)牵头,发改、卫生、人社、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配合,组织实施试点,对住院合规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规定数额的参合(保)患者给予大病保险补偿,补偿比例不低于50%。到2015年,该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为城镇居民每人20元,农村居民每人40元;起付线统一为1万元,1万元(不含)至5万元(含)按照50%予以补助,5万元(不含)至10万元(含)按照60%予以补助,10万元(不含)以上按照80%予以补助,不设封顶线;同时,该市城镇居民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门诊肾透析、器官移植后服用抗排斥药物等门诊特殊病种险以及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中规定的22种大病门诊均纳入大病保险赔付范围。


 
(文/小编)

标签阅读: 大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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