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 凤)近日,山东省民政厅、公安厅、国土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卫生计生委、环保厅、食药局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及解读,明确进一步做好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和加强管理。
解读指出,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养老服务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养老机构数量迅速增长,目前山东省养老服务机构达3127家,其中公办2097家、民办1030家。2015年3月~5月,该省审计厅对全省17市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手续不完备,缺少消防、卫生防疫手续,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通知》明确,规范已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立许可条件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要督促其申办许可证。在卫生要求方面,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类别,分别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或设置许可,并经执业验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解读指出,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程度的加深和养老服务政策扶持力度的加大,养老机构数量迅速增长,目前山东省养老服务机构达3127家,其中公办2097家、民办1030家。2015年3月~5月,该省审计厅对全省17市养老服务业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审计,指出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手续不完备,缺少消防、卫生防疫手续,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
《通知》明确,规范已建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设立许可条件的养老机构,民政部门要督促其申办许可证。在卫生要求方面,养老机构中设立医疗机构的,应当依据医疗机构类别,分别向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备案或设置许可,并经执业验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执业。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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