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吴振宇 记者宋黎胜)浙江省人社厅近日发文,从1月1日开始,将戈谢病、肌萎缩侧索硬化症(渐冻症)、苯丙酮尿症纳入首批罕见病医疗保障范围。
保障对象包括参加省基本医疗保险,并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患者,或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不满5周岁,其父母一方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浙江省户籍患者。纳入保障范围的罕见病患者,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逐层分担化解其合规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包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罕见病特殊药品费用。
罕见病患者须到浙江省人民医院等6家省级医院进行诊断,属于保障范围病种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每年须在12月31日前复检一次。患者凭《诊断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符合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直接由社会保障卡一站式结算。
保障对象包括参加省基本医疗保险,并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患者,或参加浙江省基本医疗保险,年龄不满5周岁,其父母一方获得浙江省户籍满5年的浙江省户籍患者。纳入保障范围的罕见病患者,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逐层分担化解其合规医疗费用。合规医疗费用包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罕见病特殊药品费用。
罕见病患者须到浙江省人民医院等6家省级医院进行诊断,属于保障范围病种的,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每年须在12月31日前复检一次。患者凭《诊断证明》回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备案,符合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直接由社会保障卡一站式结算。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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