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许文辉 特约记者郝东亮)近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对全省公立医院五类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限价采购的通知》,对全省公立医院心脏介入、心脏起搏器、电生理、血液净化、眼科5类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限价采购。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新采购价格不得与限价出现明显差异(不超过10%),不得高于原采购价,鼓励医疗机构低于外省中标价采购,鼓励医疗机构相同适应证优先采购限价产品。对与限价产品性能相近但未列入限价产品目录的产品,要求各医疗机构参照限价产品降价幅度与供应商议价。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联合采购、量价挂钩、缩短结算周期等措施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努力使更多产品接近、达到或低于外省最低中标价。
据测算,实行限价采购后,心脏介入等5类耗材最低降幅整体可达到10%左右,最高可达到28%。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新采购价格不得与限价出现明显差异(不超过10%),不得高于原采购价,鼓励医疗机构低于外省中标价采购,鼓励医疗机构相同适应证优先采购限价产品。对与限价产品性能相近但未列入限价产品目录的产品,要求各医疗机构参照限价产品降价幅度与供应商议价。鼓励各医疗机构通过联合采购、量价挂钩、缩短结算周期等措施进一步降低采购价格,努力使更多产品接近、达到或低于外省最低中标价。
据测算,实行限价采购后,心脏介入等5类耗材最低降幅整体可达到10%左右,最高可达到28%。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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