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公告称,自今年1月1日起,所有药品GMP认证工作由各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国家食药总局不再受理相关申请。各省级食药监管局要强化监督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认证发证把关不严、未发现企业重大缺陷的,未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未落实日常监管责任的,将严肃问责。
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各地要认真对照梳理相关技术指南文件,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健全认证管理体系,完善认证工作程序,确保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下开展检查工作。各省不得再下放认证事权,确保监督实施药品GMP的一致性、公正性、权威性,要严把认证发证关,通过强化检查督促持续合规;要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检查员的配备,保证检查员数量与生产企业相匹配。
国家食药总局要求,各地要认真对照梳理相关技术指南文件,严格遵照执行,进一步健全认证管理体系,完善认证工作程序,确保在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下开展检查工作。各省不得再下放认证事权,确保监督实施药品GMP的一致性、公正性、权威性,要严把认证发证关,通过强化检查督促持续合规;要加强疫苗、血液制品等高风险品种检查员的配备,保证检查员数量与生产企业相匹配。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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