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甘贝贝□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及其家庭必然长期持续支出的服务费用给予制度性保障,帮助这些老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尽可能维持尊严和生活质量,是很多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之一。青岛等地在这些方面已先试先行。然而,如何从国家层面推广这一制度?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该从何而来?这一险种和基本医疗保险又该如何区分?
第一个吃螃蟹的青岛 医保参保人全覆盖
今年年初,青岛市市北区刘妍亭87岁的父亲突发脑梗死,先后5次住院,出院后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饮食需要依靠鼻饲管。刘妍亭的母亲上了年纪,且患有心脏病,无力照顾失能的老伴儿。“请保姆每月至少4000元,我们无力承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长期护理保险上。”
申请后不久,老人通过了审核,住进了青岛市市北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刘妍亭说:“每个月的护理费大概2000元,我们只需掏200元左右,再加上1500元的生活费,一共才1700元。这里还有医生、护士,比请保姆更让人放心。”
记者了解到,2012年7月,青岛市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出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在其体系架构内实行医护保障适度分离。自今年1月起,这项制度实现对该市810万名城乡参保人口全覆盖。
按照青岛市的规定,医保参保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分低于60分的,可申请护理保险待遇。
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长期医疗护理服务分为医疗专护、护理院医疗护理、居家医疗护理、社区巡护4类。护理保险对参保职工在专护、院护、家护、巡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90%;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专护、院护、巡护报销80%;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巡护报销40%。护理保险与医疗机构或护理机构结算时,根据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按床日包干或年度包干。
最新统计显示,该市目前有658家护理服务机构开展护理保险业务,4000余家村卫生室可提供巡护服务。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统计显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3年来,已有约4万名失能、半失能老人享受到护理保险待遇,支出护理保险资金7.6亿元。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患者个人自负比例仅10%,年人均负担1400元左右。
“一锅饭,不能医保吃护理险也吃”
我国启动护理保险的城市还很少,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建议,应从国家层面进行整体设计,建立独立于医保制度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青岛市的护理保险费用来自于医保基金,党俊武认为,这种有益的尝试起码在现阶段解决了失能老人照护的费用来源问题,也缓解了康复期患者和失能老人长期在大医院压床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将来很可能导致医疗保险不堪重负。比如,荷兰、德国、日本在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初,也没有将医疗保险与护理保险分开,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高龄、失能老人越来越多,医保系统面临崩溃,不得不下决心建立独立于医保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中。
党俊武告诉记者,我国越来越多的患病老人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这无疑会给医保带来更大压力。而且,相对于疾病治疗,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护理的时间更长。相关研究显示,失能老人平均卧床时间为2年~3年。“一锅饭,医保吃,护理保险也吃,长此以往,有限的基金会支撑不住。”
“预计我国第二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将在2020年到来。到2022年,失能老年人将达到5000万人左右。而一项基本制度要完成从试点、改革到日臻完善的过程,需要一段时间。再不着手建立,真的来不及了。”党俊武认为,在“十三五”期间应初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框架体系,探索以该制度为核心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即生活照料、疾病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室主任林宝也持相同观点。他分析说,其他国家大多是在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在9%~15%、人均GDP在1万美元~2万美元之时建立这一制度。“十三五”期间,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刚好处于这一区间。
考虑企业承受力,起步缴费可以低水平
采访中,多位专家认为,我国应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其作为强制保险,逐渐纳入整个社会保险体系中,同时应以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以政府补贴、保险缴费和使用者负担作为筹资来源。
“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建立在精算预测方案的基础上。”党俊武认为,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的28%,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一般为8%,两项加起来为36%,有些地区甚至超过40%。再加上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总体上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已经不轻。中央已明确提出要减轻保险缴费负担。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刚起步时缴费水平可以低一些,几种保险总体缴费费率加起来不超过40%为好。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可持续性,可以对企业采取递延税的方法,即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就相当于是降低了税收负担。
党俊武建议,低收入困难群体的长期照料服务费用,可以通过政府津贴的形式进行补贴。此外,还应像发达国家一样,同时建立长期照护救助、长期照护慈善捐助机制。
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起点也是实际操作的一个关键点。林宝介绍,根据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德国要求各类医疗保险的投保人都要参加护理保险,日本要求40岁以上的各类医疗保险参保人必须同时参加护理保险,韩国则要求20岁以上的国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同时也是护理保险参保人。“考虑到中国未来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护理需求增长迅速,缴费年龄也不宜过高,否则将导致费率过高。”
林宝建议,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必须建立标准化的需求评估和分级机制,这是确定保险给付的条件;要对每个护理等级的服务内容和时间进行明确规定;对服务提供者的报酬和相应服务价格应有明确规定;对护理服务所涉及的相关产品范围和价格等也必须明确说明。
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为失能、半失能老人及其家庭必然长期持续支出的服务费用给予制度性保障,帮助这些老人在生命的最后阶段尽可能维持尊严和生活质量,是很多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战略之一。青岛等地在这些方面已先试先行。然而,如何从国家层面推广这一制度?长期护理保险的筹资该从何而来?这一险种和基本医疗保险又该如何区分?
第一个吃螃蟹的青岛 医保参保人全覆盖
今年年初,青岛市市北区刘妍亭87岁的父亲突发脑梗死,先后5次住院,出院后长期卧床,生活不能自理,饮食需要依靠鼻饲管。刘妍亭的母亲上了年纪,且患有心脏病,无力照顾失能的老伴儿。“请保姆每月至少4000元,我们无力承受,只能把希望寄托在长期护理保险上。”
申请后不久,老人通过了审核,住进了青岛市市北区红十字老年护理院。刘妍亭说:“每个月的护理费大概2000元,我们只需掏200元左右,再加上1500元的生活费,一共才1700元。这里还有医生、护士,比请保姆更让人放心。”
记者了解到,2012年7月,青岛市依托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出长期医疗护理保险制度,在其体系架构内实行医护保障适度分离。自今年1月起,这项制度实现对该市810万名城乡参保人口全覆盖。
按照青岛市的规定,医保参保人因疾病、伤残等原因长年卧床已达或预期达6个月以上,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病情基本稳定,按照《日常生活能力评定量表》评分低于60分的,可申请护理保险待遇。
据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市将长期医疗护理服务分为医疗专护、护理院医疗护理、居家医疗护理、社区巡护4类。护理保险对参保职工在专护、院护、家护、巡护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护理费,报销90%;一档缴费成年居民、少年儿童和大学生的专护、院护、巡护报销80%;二档缴费成年居民巡护报销40%。护理保险与医疗机构或护理机构结算时,根据结余留用、超支不补的原则,按床日包干或年度包干。
最新统计显示,该市目前有658家护理服务机构开展护理保险业务,4000余家村卫生室可提供巡护服务。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统计显示,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3年来,已有约4万名失能、半失能老人享受到护理保险待遇,支出护理保险资金7.6亿元。享受长期护理保险患者个人自负比例仅10%,年人均负担1400元左右。
“一锅饭,不能医保吃护理险也吃”
我国启动护理保险的城市还很少,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建议,应从国家层面进行整体设计,建立独立于医保制度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下转第2版)(上接第1版)
青岛市的护理保险费用来自于医保基金,党俊武认为,这种有益的尝试起码在现阶段解决了失能老人照护的费用来源问题,也缓解了康复期患者和失能老人长期在大医院压床的问题。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做法将来很可能导致医疗保险不堪重负。比如,荷兰、德国、日本在设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之初,也没有将医疗保险与护理保险分开,但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高龄、失能老人越来越多,医保系统面临崩溃,不得不下决心建立独立于医保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长期护理保险纳入社会保险体系之中。
党俊武告诉记者,我国越来越多的患病老人需要专业的医疗护理服务,这无疑会给医保带来更大压力。而且,相对于疾病治疗,失能、半失能老人需要护理的时间更长。相关研究显示,失能老人平均卧床时间为2年~3年。“一锅饭,医保吃,护理保险也吃,长此以往,有限的基金会支撑不住。”
“预计我国第二次老年人口增长高峰将在2020年到来。到2022年,失能老年人将达到5000万人左右。而一项基本制度要完成从试点、改革到日臻完善的过程,需要一段时间。再不着手建立,真的来不及了。”党俊武认为,在“十三五”期间应初步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基本框架体系,探索以该制度为核心的长期照护服务体系,即生活照料、疾病治疗、康复护理、临终关怀。
中国社科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室主任林宝也持相同观点。他分析说,其他国家大多是在65岁及以上人口比例在9%~15%、人均GDP在1万美元~2万美元之时建立这一制度。“十三五”期间,中国人口老龄化程度和经济发展水平刚好处于这一区间。
考虑企业承受力,起步缴费可以低水平
采访中,多位专家认为,我国应建立统一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将其作为强制保险,逐渐纳入整个社会保险体系中,同时应以商业长期护理保险为补充,以政府补贴、保险缴费和使用者负担作为筹资来源。
“社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需建立在精算预测方案的基础上。”党俊武认为,目前我国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费率一般为职工工资的28%,基本医疗保险缴费费率一般为8%,两项加起来为36%,有些地区甚至超过40%。再加上失业和工伤保险缴费,总体上用人单位和个人的负担已经不轻。中央已明确提出要减轻保险缴费负担。因此,长期护理保险刚起步时缴费水平可以低一些,几种保险总体缴费费率加起来不超过40%为好。考虑到企业的承受能力和可持续性,可以对企业采取递延税的方法,即纳税人根据税法的规定,将应纳税款推迟一定期限缴纳,就相当于是降低了税收负担。
党俊武建议,低收入困难群体的长期照料服务费用,可以通过政府津贴的形式进行补贴。此外,还应像发达国家一样,同时建立长期照护救助、长期照护慈善捐助机制。
长期护理保险的给付起点也是实际操作的一个关键点。林宝介绍,根据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确定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覆盖面,是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德国要求各类医疗保险的投保人都要参加护理保险,日本要求40岁以上的各类医疗保险参保人必须同时参加护理保险,韩国则要求20岁以上的国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同时也是护理保险参保人。“考虑到中国未来的人口老龄化速度较快,护理需求增长迅速,缴费年龄也不宜过高,否则将导致费率过高。”
林宝建议,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还必须建立标准化的需求评估和分级机制,这是确定保险给付的条件;要对每个护理等级的服务内容和时间进行明确规定;对服务提供者的报酬和相应服务价格应有明确规定;对护理服务所涉及的相关产品范围和价格等也必须明确说明。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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