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董宇翔 衣晓峰)黑龙江省卫生计生委近日出台通知,明确该省2016年新农合人均筹资至少达到560元,比2015年度提升90元,其中个人缴费150元,各级政府补助不少于410元。
通知要求,自明年起,新农合患者在省内邻县医疗机构住院,按县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报销;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域外省级、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25%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的按10%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
通知强调,明年开始,该省建立统一的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资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00元,全家共享,群众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都可使用此项资金,且不限制报销类别。门诊统筹资金使用不设起付线,在乡村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70%。通知明确,各地要在统筹区域内县级、乡级医疗机构推进支付方式改革,采用单病种+出院人次+总额付费的混合支付方式。
通知要求,自明年起,新农合患者在省内邻县医疗机构住院,按县域内同级别医疗机构标准报销;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县域外省级、市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按25%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未经转诊(或未办理转诊手续)到其他医疗机构住院的按10%报销,起付线为1000元。
通知强调,明年开始,该省建立统一的门诊统筹政策。门诊统筹资金额度为每人每年100元,全家共享,群众在县、乡、村三级医疗机构门诊就医都可使用此项资金,且不限制报销类别。门诊统筹资金使用不设起付线,在乡村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90%,在县(市、区)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为70%。通知明确,各地要在统筹区域内县级、乡级医疗机构推进支付方式改革,采用单病种+出院人次+总额付费的混合支付方式。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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