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 翔)近日,山西省卫生计生委制订印发《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提出成立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协作组,每个省级重点专科与5个县级医院对应专科成立协作组,采取一对一导师制,以师带徒的形式,形成具有合理人才梯队的优势专科点群。
《方案》提出,成立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协作组。每个成员专科至少派出1名医师到上级医疗机构学习进修,至少申请1个省级及以上科研立项,至少发表2篇及以上国际或国家级论文。省级重点专科所在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落实建设配套经费,并在发展规划、建设指标、支撑保障条件等方面对重点专科给予倾斜与扶持。重点专科应围绕专业发展、人才培养、技术推广、学术交流、资源下沉等方面开展建设工作。
根据《方案》,山西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接受省卫生计生委组织的评估验收,实行动态管理,严格考核评估,建立退出机制。委直医院省级临床重点专科的建设经费由省卫生计生委给予资助,经费拨付后一年内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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