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黎 军 汪应钦)12月7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首批推出急性扁桃体炎、慢性胆囊炎等基层首诊试点病种50个,未来还将适时扩大病种范围。
《意见》明确,引导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签约首诊医院;签约对象从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
《意见》指出,上级医疗机构要逐年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预约号源,到2017年不低于20%,转诊和预约挂号的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对适合向下转诊的患者要及时转至下级医疗机构,并做好后续治疗交接工作。下级医疗机构要结合上级转诊医院的诊疗建议,根据患者病情制订适宜治疗方案。
《意见》明确,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基本药物目录外医保药品纳入医保报销。到2017年,试点区县区域内就诊率要求达到90%以上,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次要求达到住院人次的10%以上。
《意见》明确,引导居民或家庭自愿与签约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参保人员可就近就便选择一家基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作为签约首诊医院;签约对象从老年人、慢性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孕产妇、儿童、残疾人等重点人群,逐步扩展到普通人群。
《意见》指出,上级医疗机构要逐年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预约号源,到2017年不低于20%,转诊和预约挂号的患者在三级医疗机构优先就诊。对检查充分、诊断明确的患者可直接办理住院手续,不再做重复检查。对适合向下转诊的患者要及时转至下级医疗机构,并做好后续治疗交接工作。下级医疗机构要结合上级转诊医院的诊疗建议,根据患者病情制订适宜治疗方案。
《意见》明确,在执行药品零差率前提下,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特殊疾病患者提供的基本药物目录外医保药品纳入医保报销。到2017年,试点区县区域内就诊率要求达到90%以上,二级、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慢性病医疗机构转诊人次要求达到住院人次的10%以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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