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陆继才12月2日从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省一起暴力伤医案当天下午公开宣判,五华区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仁军有期徒刑14年,并赔偿受害人各种费用14.7万元。张仁军当场认罪,表示服从判决。
2015年6月7日12时许,被告人张仁军闯进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医学科护士工作站,手持菜刀对正在工作的受害人秦丽霞头部实施砍击。经鉴定,被害人伤情达到重伤二级。9月15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仁军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2015年6月7日12时许,被告人张仁军闯进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急诊医学科护士工作站,手持菜刀对正在工作的受害人秦丽霞头部实施砍击。经鉴定,被害人伤情达到重伤二级。9月15日,五华区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张仁军犯故意杀人罪提起公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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