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特约记者詹 雅 通讯员沈文礼)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卫生计生委、发改委、人社局、财政局5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了杭州市医养融合发展的模式和目标:通过机构和居家医养融合两种合作方式,到2017年,实现养老、医疗资源充分融合,实现养老机构的保健、医疗康复功能全覆盖。
杭州市实施医养融合发展,将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院为载体,促进不同类型养老和医疗机构合作发展,医养资源有机融合,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和失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在机构医养融合方面,《通知》要求,支持医疗机构与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建立稳定的医疗合作联系,定期提供上门诊疗等服务;支持100张以上、5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支持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置独立的医疗机构。老年护理院为需要长期照护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促进和临终关怀等服务。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建,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积极支持附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鼓励硬件设施较为完备、病源萎缩的一级或二级医院,以及条件成熟的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为老年护理院或老年康复医院。到2017年前,各区(县、市)均要建设1家护理型养老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开展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到2020年,实现养老和医疗护理资源共享,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养老床位的60%。
为有效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杭州市同时推出了鼓励政策。卫生计生部门对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将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养老机构中的内设医疗机构和重点民生建设项目的医疗机构给予优先定点。在人才培养方面,引导和支持高校、中职学校开设养老相关专业,培养医疗与养老复合型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卫技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大力发展养老护理员队伍。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建立养老护理员工作津贴制度,市财政、人社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落实养老护理员持证奖励、入职奖补、社保补贴等政策。
杭州市实施医养融合发展,将以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养老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综合性医院为载体,促进不同类型养老和医疗机构合作发展,医养资源有机融合,重点保障失能、半失能和失智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切实为老年人提供便利。
在机构医养融合方面,《通知》要求,支持医疗机构与1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建立稳定的医疗合作联系,定期提供上门诊疗等服务;支持100张以上、500张床位以下的养老机构设置医务室;支持50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设置独立的医疗机构。老年护理院为需要长期照护服务的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护理、康复促进和临终关怀等服务。支持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联建,设置医务室、护理站等医疗机构。积极支持附近医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合作,为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开辟绿色通道。鼓励硬件设施较为完备、病源萎缩的一级或二级医院,以及条件成熟的养老机构转型升级为老年护理院或老年康复医院。到2017年前,各区(县、市)均要建设1家护理型养老机构,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要开展老年人康复护理服务。到2020年,实现养老和医疗护理资源共享,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养老床位的60%。
为有效推进医养融合发展,杭州市同时推出了鼓励政策。卫生计生部门对在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的,将简化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人社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养老机构中的内设医疗机构和重点民生建设项目的医疗机构给予优先定点。在人才培养方面,引导和支持高校、中职学校开设养老相关专业,培养医疗与养老复合型人才。鼓励符合条件的医师多点执业,探索卫技人员合理流动机制。大力发展养老护理员队伍。养老机构、医养融合服务的医疗机构要建立养老护理员工作津贴制度,市财政、人社部门要根据相关规定落实养老护理员持证奖励、入职奖补、社保补贴等政策。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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