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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市公立医院价格改革齐步走

发布时间: 2020-09-03 07:54:5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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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特约记者李 昆 记者程守勤从10月27日江苏省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除苏州作为ldquo;试点中的试点rdquo;10月28日提前启动外,该省其余12个市将于10月31日全面实施城

    本报讯 特约记者李 昆 记者程守勤从10月27日江苏省物价局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除苏州作为“试点中的试点”10月28日提前启动外,该省其余12个市将于10月31日全面实施城市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方案。该方案将提高诊察、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以及手术项目的价格,以体现医务劳动的价值。另据了解,江苏省人社厅近日也下发了《关于将城市公立医院诊察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将调整后的公立医院诊察费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价格处处长吴爱琴介绍,由江苏省物价局、卫生计生委、人社厅、财政厅共同推出的改革方案,要求城市公立医院全面取消15%的药品加成,同时降低大型设备检查费用等,降低患者负担;提高诊察、护理等综合服务类项目以及手术项目的价格,以体现医务工作者的劳动价值。据估算,通过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总体上能够补偿取消药品加成后,医院收入减少部分的85%左右。
    记者对比发现,目前江苏省内三级医院的普通门诊挂号费为4.5元,其中挂号费1元、诊疗费3.5元。调整之后,三级医院西医普通门诊诊察费将上升至12元,副主任医师诊察费从7元上升至22元,主任医师诊察费从10元上升至35元。
    针对调整之后的诊察费,江苏省人社厅此前出台的《通知》提出,各地结合当地医疗保险基金承受能力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要求,将公立医院诊察费纳入基本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合理确定诊察费的医保支付标准,并按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予以支付。
    江苏省人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以南京市为例,调整之后西医普通门诊的12元诊察费中,个人承担3元,剩余的9元由医保支付。而此前的4.5元普通门诊挂号费中,市民也需要承担2.44元。这样算下来,需要个人承担的部分实际上只涨了0.56元。
    江苏省是全国综合医改试点省之一。为了全面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该省要求实行“八个同步”,即同步取消药品加成,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同步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同步增加政府投入,同步推进药品集中采购改革,同步改革管理体制与编制以及人事薪酬制度,同步加强医院监管和考核,同步强化医务人员执业行为管理。

 
(文/小编)

标签阅读: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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