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化疗终身享受医保基金支付
元旦起南京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执行新规,个人负担比例将平均减少4%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又提高了,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平均将减少4个百分点。昨天上午,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自2012年元旦起,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以下简称“门特”),在补助标准、降低个人负担比例方面等将执行新规。
限额补助标准提高
放化疗基金支付最高15万元/年
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政策调整后,将延长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待遇期限。取消恶性肿瘤参保人员放化疗6个月的时间限制。肿瘤患者在门诊进行门诊放化疗,终身享受放化疗待遇,基金支付限额15万元/年;提高针对性药物治疗待遇。将个人负担重的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病种纳入门特专项治疗管理,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针对性药品费用给予补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年。
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也提高了辅助治疗限额。辅助治疗最高支付限额由6000元/年提高到12000元/年。此外,新规还增加了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的治疗待遇。基金参照肾脏、肝脏和心脏等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对应年限待遇标准支付;参保人员确诊或术后的当年门特费用,基金比照第一年待遇标准支付。
个人分担比例降低
新规可减少个人负担4个百分点
据介绍,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门特范围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肾、肝、心脏等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截止到目前,门特各类病种准入人数共计3.2万人,统筹基金支出每年人均约为一万元,政策范围内人均个人负担水平14%。
“以上门特政策调整后,预计统筹基金支出增加1亿元”,南京市人社局医保处骆晓鹰科长介绍,新规可降低个人负担约4个百分点,各类门特人员人均个人负担下降到10%左右。
算一笔账
新规前个人要掏3万元 后天起只要承担4千多
52岁的退休女工张某,患有乳腺癌并做了手术,根治手术后的第二年,为防止复发,需要每隔28天注射某种内分泌的治疗药物一支。一年中,仅此针对性药物的治疗费用约需3万元,其他门诊辅助检查和治疗费用约一万元,共计花费4万元。按原来的门特政策,她的各项费用每年在政策范围内最高报销额度是一万元,其余3万元需要个人承担。根据现在新的门特政策,她在政策范围内针对性药物95%由基金支付,辅助治疗费用93%由基金支付,个人负担比例由原来的75%降至10%左右。张某实际在此门特一项中,自己只要支付四五千元。
热点问答
恶性肿瘤门诊须“定点”
1、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是否必须在本人定点医院就诊?
答:是的,所有恶性肿瘤患者都必须在本人定点医院就诊,在本人非定点医院就诊,不能享受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待遇。
2、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最多可选定几家医院?医院有级别限制吗?药店可否定点?
答:恶性肿瘤患者根据门诊治疗的需要最多可选定三家医院,医院无级别限制,药店可选定一家。在药店购药前,必须先到本人定点医院就诊,持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加盖外配处方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3、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分几类?待遇有差别吗?
答: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分为“门诊辅助治疗”与“门诊专项治疗”。“门诊辅助治疗”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如病情需要,采取“门诊专项治疗”的,其中“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补助最高可达15万元;“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补助最高可达10万元。
4、恶性肿瘤患者 “门诊专项治疗”特指哪些?
答: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主要指两大类:一类是“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日间化疗指:静脉或介入化疗);另一类是“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指: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肾癌或黑色素瘤免疫治疗;口服化疗、膀胱灌注、骨转移治疗和晚期镇痛治疗等使用的针对性药物)。
5、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就诊如何知道自己应享受“门诊辅助治疗”还是“门诊专项治疗”的待遇?
答:每次挂“门特号”就诊时,均应主动询问本人的经治医生,此次就诊可否享受“门诊专项治疗”待遇。如需要“门诊专项治疗”的,先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办理登记手续。
6、恶性肿瘤患者“门诊专项治疗”在哪里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是否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答:在本人已选定的三家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具有“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指定医院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无须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元旦起南京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执行新规,个人负担比例将平均减少4%
南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医疗保障水平又提高了,参保人员个人负担平均将减少4个百分点。昨天上午,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自2012年元旦起,城镇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以下简称“门特”),在补助标准、降低个人负担比例方面等将执行新规。
限额补助标准提高
放化疗基金支付最高15万元/年
南京市职工医保门诊特定项目政策调整后,将延长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待遇期限。取消恶性肿瘤参保人员放化疗6个月的时间限制。肿瘤患者在门诊进行门诊放化疗,终身享受放化疗待遇,基金支付限额15万元/年;提高针对性药物治疗待遇。将个人负担重的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病种纳入门特专项治疗管理,对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针对性药品费用给予补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10万元/年。
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也提高了辅助治疗限额。辅助治疗最高支付限额由6000元/年提高到12000元/年。此外,新规还增加了造血干细胞(异体)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的治疗待遇。基金参照肾脏、肝脏和心脏等器官移植术后门诊抗排异治疗对应年限待遇标准支付;参保人员确诊或术后的当年门特费用,基金比照第一年待遇标准支付。
个人分担比例降低
新规可减少个人负担4个百分点
据介绍,南京市城镇职工医保门特范围包括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慢性肾衰竭门诊透析治疗,肾、肝、心脏等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截止到目前,门特各类病种准入人数共计3.2万人,统筹基金支出每年人均约为一万元,政策范围内人均个人负担水平14%。
“以上门特政策调整后,预计统筹基金支出增加1亿元”,南京市人社局医保处骆晓鹰科长介绍,新规可降低个人负担约4个百分点,各类门特人员人均个人负担下降到10%左右。
算一笔账
新规前个人要掏3万元 后天起只要承担4千多
52岁的退休女工张某,患有乳腺癌并做了手术,根治手术后的第二年,为防止复发,需要每隔28天注射某种内分泌的治疗药物一支。一年中,仅此针对性药物的治疗费用约需3万元,其他门诊辅助检查和治疗费用约一万元,共计花费4万元。按原来的门特政策,她的各项费用每年在政策范围内最高报销额度是一万元,其余3万元需要个人承担。根据现在新的门特政策,她在政策范围内针对性药物95%由基金支付,辅助治疗费用93%由基金支付,个人负担比例由原来的75%降至10%左右。张某实际在此门特一项中,自己只要支付四五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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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性肿瘤门诊须“定点”
1、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是否必须在本人定点医院就诊?
答:是的,所有恶性肿瘤患者都必须在本人定点医院就诊,在本人非定点医院就诊,不能享受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待遇。
2、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最多可选定几家医院?医院有级别限制吗?药店可否定点?
答:恶性肿瘤患者根据门诊治疗的需要最多可选定三家医院,医院无级别限制,药店可选定一家。在药店购药前,必须先到本人定点医院就诊,持定点医院开具的外配处方(加盖外配处方章),再到定点药店购药。
3、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分几类?待遇有差别吗?
答:恶性肿瘤患者门诊治疗分为“门诊辅助治疗”与“门诊专项治疗”。“门诊辅助治疗”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补助最高不超过2万元。如病情需要,采取“门诊专项治疗”的,其中“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补助最高可达15万元;“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一个自然年度医保基金补助最高可达10万元。
4、恶性肿瘤患者 “门诊专项治疗”特指哪些?
答:恶性肿瘤“门诊专项治疗”主要指两大类:一类是“门诊放疗和日间化疗”(日间化疗指:静脉或介入化疗);另一类是“门诊针对性药物治疗”(指:乳腺癌或前列腺癌内分泌治疗;肾癌或黑色素瘤免疫治疗;口服化疗、膀胱灌注、骨转移治疗和晚期镇痛治疗等使用的针对性药物)。
5、恶性肿瘤患者在门诊就诊如何知道自己应享受“门诊辅助治疗”还是“门诊专项治疗”的待遇?
答:每次挂“门特号”就诊时,均应主动询问本人的经治医生,此次就诊可否享受“门诊专项治疗”待遇。如需要“门诊专项治疗”的,先由经治医生提出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办理登记手续。
6、恶性肿瘤患者“门诊专项治疗”在哪里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是否要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答:在本人已选定的三家定点医院中选择一家具有“门诊专项治疗”资质的指定医院办理申请登记手续,无须到市医保中心办理。
(责任编辑:王小楠)
(文/小编)
标签阅读: 医保新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