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闫 龑)7月24日,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关于开展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辖区内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位的公立医院,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要及时填写备案表,上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中医类医院同时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15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上报备案。《规划纲要》指出,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过大,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
《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各地应在相关医院新增床位审批后一个月内填报《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表》,并提供该医院增加床位的理由说明。
2015年3月6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明确提出,建立公立医院床位规模分级备案和公示制度,新增床位后达到或超过1500张床以上的公立医院,其床位增加须上报备案。《规划纲要》指出,公立医院普遍存在追求床位规模、竞相购置大型设备、忽视医院内部机制建设等粗放式发展问题,部分公立医院单体规模过大,挤压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社会办医院的发展空间,影响了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体效率的提升。
《通知》明确,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要求,进一步控制公立医院规模过快扩张,各地应在相关医院新增床位审批后一个月内填报《超过1500张床位公立医院备案表》,并提供该医院增加床位的理由说明。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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