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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权责更明确

发布时间: 2020-09-07 18:29:31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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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召开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市民座谈会上获悉,上海ldquo;1+1+1rdquo;医疗机构组合正在进行试点申报,对于成为试点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

  本报讯  特约记者宋琼芳从上海市卫生计生委近日召开的社区卫生服务综合改革市民座谈会上获悉,上海“1+1+1”医疗机构组合正在进行试点申报,对于成为试点单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三级医院将有50%的专家及专科号源优先向社区开放,时间段上也尽量优先由社区选择,以此引导市民签约社区家庭医生。对于试点单位,签约居民与家庭医生的权责更加明确。
  上海试点“1+1+1”医疗机构组合,即由居民自愿签约家庭医生,可根据自身居住或工作实际情况,就近选择任意一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家区级医院、一家市级医院。签约后的居民可享受转诊优先、费用优惠、长处方优惠等一系列配套服务。上海市卫生计生委基层卫生处负责人表示,相比以往的“软签约”,即将试点的签约服务权利与义务更加明确。比如,居民如果需要前往未签约的医院就诊,应通过家庭医生转诊,如果未经家庭医生同意而擅自转诊,家庭医生可与居民解约。同时,居民如果对签约的服务感到不满意,也可解约。
  目前,上海多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正在申报试点,下半年试点工作将正式启动。试点单位将得到财政、医保等多项政策支持,同时签约系统、双向转诊系统、常用药物管理系统、费用管理系统等一系列软件平台将使家庭医生对于签约居民的管理更有效。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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