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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批发企业监管人需明确

发布时间: 2020-09-07 19:21: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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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组织对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时发现,6家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已责成陕西省、吉林省食药监局撤销相关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

   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通告称,该局近期组织对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时发现,6家企业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该局已责成陕西省、吉林省食药监局撤销相关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SP),同时要求各地食药监管部门尽快明确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管责任人,并在企业“上墙”公示。
    通告指出,2014年,国家食药总局对长春市长恒药业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万联医药有限公司进行了飞行检查,并对其违法销售含可待因复方口服溶液问题进行了查处,但两家企业屡查屡犯,此次飞行检查中再次被查出违法违规,目前已被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此外,吉林省公主岭市中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疫苗经营资格被吊销;其他企业均已被责令停止经营。
    国家食药总局同日发布的另一则通知指出,在两次违法行为被发现期间,长春市长恒药业有限公司和吉林亚泰万联医药有限公司持续违法经营,通过欺骗手段获取新修订的GSP,情节极其严重。该局表示,将继续开展药品批发企业飞行检查,对违法违规药企和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将一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文/小编)

标签阅读: 药品批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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