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日召开的济南市社保局工作会议上获悉,济南市已建立起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卫生信用档案,并对2011年度的相关考核评价进行了部署,考核结果将对外公布。今后,200余家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将有信用招牌,方便市民看病就医时参考。同时,医保医师若有骗保等行为,将被取消为参保人员服务资格。
据介绍,济南市从2011年底开始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卫生信用档案。信用档案将客观、公正地记录评价定点医疗机构的执业行为,为医保管理机构、卫生行政部门综合评价定点医疗机构提供依据,为社会公众的监督提供信息,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济南市实施卫生信用档案的范围包括102家一级以上医保定点综合医院和111家未定级的门规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同时,在全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普遍建立执业医师信用档案制度(原医疗保险定岗医师的称谓统一改为医疗保险执业医师,简称医保医师)。济南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中所有为参保人员提供医疗服务的、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将全部建立信用档案。社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建立医保医师信用档案,旨在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的医疗行为,提高医保医师遵守医保政策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减少不合理医疗费用支出。
济南市社保局将负责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医师信用档案的考核评价工作,考核结果将向社会公布。对定点医疗机构的考核将依据省人社厅、卫生厅联合制定的《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卫生信用档案考核评价标准》进行;对医保执业医师的考核评价将依据《山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执业医师违规记录考核细则》进行。其中,定点医疗机构和医保医师出现考核标准中规定的“一票否决”项,将分别被取消评级资格和为参保人员服务资格。
(责任编辑:王小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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