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志勇)6月2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就90家银杏叶提取物和银杏叶药品生产企业自检情况发布通告,上述企业对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生产的所有批次银杏叶提取物、银杏叶片(含分散片)和银杏叶胶囊产品共5161批次进行了自检,其中不合格产品批次为2335批,占全部批次的45%。
通告显示,90家企业中共有55家检出不合格产品,其中,天津亚宝药业科技有限公司、唐山市福乐药业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全部批次产品不合格;北京四环制药有限公司、天津泰阳制药有限公司等25家企业部分批次产品不合格。各省级食药监部门对相关生产企业自检结果进行了抽查复核,结果与企业自检结果一致。
通告要求相关省(区、市)食药监管部门监督上述企业于6月25日前如实报告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于6月30日前完成召回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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