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炜伟 朱立毅
统计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已超过2亿人。职业危害如不能得到有效防控,相关职业病将危害劳动者健康、家庭生计和社会稳定。
当前,我国职业危害情况如何?应从何入手加强职业病防控?近日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理事长张宝明接受了专访。
接触职业危害人数逾2亿
记者:职业病的危害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张宝明:职业病是一种与工业发展、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职业危害因素致使的疾病。职业病同生产安全事故一样,主要是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对人体的侵扰。
多数职业病一旦患上就很难治愈,特别是一些慢性职业病,如尘肺病等。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健康,也给职工家庭造成伤害,需高度重视。
记者:目前,我们掌握的职业危害和职业病的具体情况如何?
张宝明:从调研来看,我国职业危害涉及的人数多、范围广。截至2012年底,全国职业危害申报企业37万家,接触职业危害的劳动者达2.2亿。职业危害不但分布在煤炭、冶金、建材、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传统工业,也存在于新能源、生物制药、电子元器件等新兴产业,带来了诸多新的职业危害和污染问题。
此外,职业病患者总量大,尘肺病突出。以煤矿为例,从我们对北京、山东、辽宁、安徽、湖南、山西、河北、重庆等八个省市的14个国有重点煤炭企业和部分地方国有煤矿及乡镇煤矿的调研结果看,煤矿职工尘肺病检出率是:国有重点煤矿6.7%,地方煤矿7.4%,乡镇煤矿7.5%。如果按照国家要求的体检比例,对全国煤矿265万接尘人员进行体检和诊断,按上述检出率推算,每年尘肺病检出人数高达5.7万人。
企业和劳动者防护意识不足
记者:从调研来看,当前职业危害防控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张宝明:全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有差距,主要表现在:
第一,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基础薄弱。综合分析调研过的企业,目前建立职业卫生管理责任制的不足40%,开展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的不足8%,设置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不到35%,制定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计划的约为41%,在劳动合同中告知职业病危害内容的仅占40%。
第二,企业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不到位,劳动者防护意识较差。从我们调研过的大部分企业看,不论是管理者还是一线职工,对作业场所存在的尘、毒、高温、噪声等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比如一些企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设施、工艺未采取工程控制和治理措施,岗位人员无个体防护措施;一些劳动者缺乏职业病危害防护知识,自我防护意识较差。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时期,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也处于起步阶段,职业卫生基础比较差,职业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推动职业危害防控需多措并举
记者:在这种形势下,企业应当如何防控职业危害、保障职工健康?
张宝明:依据职业病防治法,企业无论是何种所有制形式、类型和规模,都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
提高劳动者职业危害防护的意识和素质,是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危害侵扰的关键。企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要进行职业病防治法的宣讲;要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及其后果、职业危害防护措施等告知从业人员;要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要告知他们自身岗位存在什么职业危害因素、可能危害到什么程度、如何防护;要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结果;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提供保护劳动者免受职业危害的设备设施,是保护员工的基础。企业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设备,应当知悉其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要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并督促、教育、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同时,要建立健康监护档案,掌握员工的健康状况。企业要按照国家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防止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有与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从业人员,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记者:职业危害防控还应从哪些方面入手?
张宝明:首先,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的舆论引导和舆论监督;政府部门加强监管,严格落实职业病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要依靠科技,不断提高职业危害防治水平。以开展重点职业病防治科技攻关为重点,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研究和推广;以尘肺病、职业中毒、职业性肿瘤的预防控制关键技术为突破口,加强防护技术研发和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此外,还应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加强调研和统计分析。去年以来,在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监局领导下,职业安全健康协会组织完成了我国煤炭行业职业病防治情况等多项调研,目前还在开展煤矿井下粉尘浓度限值调研、延长石油集团职业安全健康发展规划调研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