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轮椅使用守则
使用者基本要求
1. 使用者必须具备能够安全操作电动轮椅的体格、智力和应变力。患有视觉或智力障碍人士,请先徵询医生或治疗师意见。
2. 使用者必须有能力保持躯干平衡,并能抵受凹凸路面的颠簸。躯干肌肉强度不足时,应考虑佩带安全带,或使用合适的身体承托系统,如背垫、侧身垫等。
3. 有颈痛或颈僵硬的使用者,如果在轮椅倒后开行时不能监察后方环境情况,可加装倒后镜。
4. 使用者必须对电动轮椅的技术有充份掌握,有信心独力上落路边下斜石,横过马路,克服崎嶇路面,方可独自以电动轮椅作户外活动。
更多信息来电咨询:021-66187008 021-66187055 13681661622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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